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03-05 29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院有635名高职学生(名单见附件)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超期未注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按时复学须办理学籍注销;有4名学生因疾病须办理学籍异动(休学)。
经学院2020年第1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拟以上639名高职学生进行注销学籍、学籍异动(休学)处理。现将注销学籍、学籍异动(休学)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10个工作日。如学生对注销学籍、学籍异动(休学)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逾期申诉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2020年9月5日——9月14日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994-2702920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附件:
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注销学籍名单
2.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休学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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