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1-08-11 1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为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条 学院招生国标代码:12401,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省内招生代码:4374。
    第三条学院以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涵盖电子信息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学院位于长沙岳麓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企事业单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职责: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宏观安排和整体部署;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监察与评估;负责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工作。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有关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负责申诉、问责等制度的建立。面向社会设立招生申诉平台,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投诉与申诉电话:(0731)88137262。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

    第八条 根据我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主管院长审定后,呈报湖南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按教育部(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湖南、山西、内蒙、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北、湖北、重庆、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河南、广东、等19个省(区)招生,各省(区)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高考生源计划专辑》。

第四章 报考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要求。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健康状况不影响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严重传染病患者,不得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色盲考生不得报考电子商务技术专业。
    第十六条 报考酒店管理学生身高要求:女生身高1.60及以上,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
    第十七条 到档率大于120%的专业,学院将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九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学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56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可以免试入学至相关专业。
    第二十条 学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录取专业及调剂后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考生一经录取,学院不得在通知书或新生入学等环节为其更改专业。

第五章 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将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及本院招生网站公布。考生可以凭考生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院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七章 奖学与助学

    第二十二条 奖学助学: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困难级别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部分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困难补助及参加勤工俭学,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家一”同心温暖工程的民盟班和致公班,每生资助两年,每生每年2000元。


第八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采取我院推荐**与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学生自主择业。
    第二十四条 优秀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相关本科院校进行全日制本科学习。学院还提供自考、成考等多条专升本通道。

第九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办公楼117。
    2.邮政编码:410205
    3.联系电话:0731—88115666;88115777
    4.传真号码:0731—88115777
    5.学院网址:http://www.hnswxy.com
    6.电子邮箱:zsjy@hnswxy.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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