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2021-08-13 194

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3652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条 专业考试划线原则  我院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分专业不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四条 录取规则  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报考我院“专升本”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收费及标准  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我院设有下列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院级奖学金,有完善的“奖、勤、助、学、贷”学生资助体系。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录取工作。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我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院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6771489,0851—86770323(传真)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电子邮箱: qsxyzjb@163.com      

学院网址:http://qsxy.gznu.edu.cn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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