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管理职业学院 2021-09-02 2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国”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山西管理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698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北段
邮 编:04105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马联合 职务:院长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结合近三年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学院现有的办学条件及毕业生**状况,合理分配单独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面向设有我院招生计划的省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标准。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3、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口升学录取按照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对口升学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5、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录取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执行。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6、三二分段学生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由各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最终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通过“三二分段”升学考核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7、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9、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0、体检标准: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1、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四、其它
1、新生入校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网上注册的“山西管理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书。
2、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学院还对特困学生设有困难补助金、特困基金及建工俭学岗位,并可缓交或减免学费。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扶助。
3、经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我院设有以下专业,各项费用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制、学费收费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