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21-09-16 172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二、学院代码:13988(国标)、1827(省标)
三、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四、学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五、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六、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
(二)录取原则:遵循以统考科目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调档比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生源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报考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生源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调档,进行专业排序。
(五)普通类专业录取: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录取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专业排序中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依次参照生源省(市)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决定进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其他生源省(市),依次参照生源省(市)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文科类考生语文成绩、理科类考生数学成绩、考生外语成绩,决定进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学院公布的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市)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则专业分数高者优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江苏省外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市)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则专业分数高者优先;江苏省文化分达到省控线和专业分达到我院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分相同,则专业分数高者优先。
(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报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以上;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学位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八)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遵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权利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学院所招生的专业对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
(九)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十)上述录取规则若与相应生源省(市)招生录取政策不符,执行所在省(市)的招生录取政策。
八、录取结果公布:
(一)生源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官方渠道。
(二)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官方微信。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学费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650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学费17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三)退费: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
十、新生报到: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或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具体报到信息以学院正式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学金,年发放金额500余万元。奖学金及各种奖励获奖面达到45%。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和院长助学金,可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在校期间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监督保障: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6)68161005。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516)68161111、68161222
传真:(0516)68161068
邮箱:kwz @qq.com
邮编:221132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创新区学院路1号
学院微信公众号:jssfdxkwxy
招办微信公众号:kwxyz
十五、学院不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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