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1-12-20 349
一、总则
根据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等文件精神,确保2021年面向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代码:5180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招生对象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退役军人 |
数控技术 |
30 |
应用电子技术 |
3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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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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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及基层农技人员 |
数控技术 |
20 |
应用电子技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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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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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20 |
|
备注: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全天。
考试地点: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对于专业的职业态度、职业认同感及服务意识等,总分350分。
(三)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1年12月5日登陆学校网站查询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总体情况,所有考生均按报考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按职业素养模块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其中,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就读地址: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雪峰校区)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自主**”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学院充分发挥工学结合的办学思路,采取半工半读、“线上+线下”教学、以训代学、以证代课等多种学习模式。按照录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时修读。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九、收费标准
按省(市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兼顾扩招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减免学费的要求,收费标准为3500元/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示。
十、学籍管理
1.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2.每学期开学时,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或以其他形式办理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3.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4.一学期旷课超过50学时(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5.学籍有效期六年,学籍有效期内完成教学计划,达到毕业条件者发放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严格执行48小时核酸检测及体温测试方能入校。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处
院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学院网址:http://www.s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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