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单招信息 2022-04-13 29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继续参加35所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开展的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单招),“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考试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采用网络测试形式进行,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概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办学以来,学校先后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广西首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职业院校、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南宁市生态园林单位,连续19年荣获 “全区高校毕业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8年,学校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国标代码:11773

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学制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9号

学校网址:http://www.gxzj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xzjy.edu.cn/zsw/

招生电话:0771-4213131   0771-4212461  

传    真:0771-4213255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73号)中高职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共有单独招生专业54个(含2个专业方向,5个校企合作班)。

注:1.实际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2.北京火星时代高端班就读学生入学后须再向企业缴纳40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3.百度人工智能高端班就读学生入学后须再向企业缴纳38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四、考生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查阅电子准考证。

(三)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栏目中的“广西2022年高职单招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点击报名飘窗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四)缴费

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五)查阅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2年4月12日9:00至4月15日18:00,进入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App(App使用手册将会在联合测试申报系统内向考生公布)查阅电子准考证,确定考试场次。

五、联合测试

2022年单招联合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结果。

(一)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测试时长为40分钟,根据申报人数分批测试,考生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在准考证上查阅。

(二)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手机上安装App答题。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

六、成绩构成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附加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化学、地理、生物、历史)成绩原始分作为我校文化素质成绩认定,即我校文化素质成绩=10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30%+附加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记,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成绩记为300分,纳入考生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不合格”成绩记为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测试分数达300分即为“合格”,不足300分的为“不合格”。凡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备案成绩和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后,联盟院校将根据成绩发布时间,在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公布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是否合格。

(三)加分

1. 加分项目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 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2年4月18日至4月28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七、成绩查询

2022年4月30日后,联盟将联合测试总成绩在联合测试网站或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发布,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http://www.gxzslm.cn)或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查询本人成绩。

八、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须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招生院校的录取机会,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2年5月6日10:00至5月9日12: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意向参加且符合我校后备兵员定向培养招生对象的考生,需先填报后备兵员定向培养招生专业,再选择填报其他单独招生专业。例如:考生专业1选择“应用越南语(后备兵员定向培养)”,专业2可继续选择其他后备兵员定向培养专业或选择“应用越南语”专业。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2022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二)普通单招录取原则

1.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 我校按“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直至计划录满为止。我校专业志愿录取时,“专业1”以“志愿优先”的顺序志愿原则录取,“专业2”至“专业10”以“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例如: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所有考生先录取“专业1”,在有计划缺额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则按考生“专业2”至“专业10”录取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有缺额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则按退档处理。

3. 如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依次类推。排序规则如下:语文学考成绩—数学学考成绩—英语学考成绩—思想政治学考成绩—物理学考成绩—化学学考成绩—地理学考成绩—历史学考成绩—生物学考成绩—信息技术学考成绩。

4. 填报我校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的考生录取模式参照我校第一志愿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5. 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

6. 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三)特长生单招录取原则

1. 录取对象

(1)体育特长生: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评为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等项目团体或个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且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符合以上其一即可)。

(2)艺术类特长生: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或个人三等奖以上、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团体或个人一等奖的考生;获得文化和旅游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他乐器9级以上的考生;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符合以上其一即可)。

(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教育部或教育厅组织的省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决赛团体或个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符合以上其一即可)。

2. 录取条件

(1)2022年3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期间,考生将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发至我校指定邮箱(906852779@QQ.com),经过我校审核、公示(2022年4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优先录取”资格。(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下载)其中,参加了广西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统考且无相关等级或获奖证书考生的术科成绩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提供,无需提交相关材料。

(2)考生须参加公办高职院校联盟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3)考生须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且填报在“特长生单招”设置招生计划的专业。

3. 录取原则

(1)我校优先录取符合“特长生单招”招生对象的考生。

(2)录取顺序为:

体育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获奖(或团体/个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获奖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最后录取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且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

艺术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考生,其次录取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再录取获得文化和旅游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他乐器9级以上的考生,最后录取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请自行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查阅)的考生。

学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奖项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奖项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3)获奖或特长等级一致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4)参加全区艺术或体育统考的考生,按术科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检录术科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术科成绩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此类考生的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对考生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录取,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此类考生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再次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依次类推。排序规则如下:语文学考成绩—数学学考成绩—英语学考成绩—思想政治学考成绩—物理学考成绩—化学学考成绩—地理学考成绩—历史学考成绩—生物学考成绩—信息技术学考成绩。

(5)录取时按考生投档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如计划有剩余,则调整至普通计划录取。

)录取结果查询

2022年5月18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查询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

1.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5月18日10:00至5月19日10:00。

2.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5月20日。

)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5月23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将于7月底将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收。

十、重要提示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并上报教育部,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由此建议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学籍注册前不要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否则可能出现的无法参加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日程安排

十二、监督机制

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30个不得”高校招生工作禁令》,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招生。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纪检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十三、申诉举报

对在单招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考生可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

电话:0771-4213479;邮箱:gzyjcs@gxzjy.com。

十四、其他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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