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5-13 293
一、招生专业、计划
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人员等社会人员开展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二)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三)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通过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规定的违规形式取得报考资格、录取的考生,后续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关资格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需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下称“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并按附件1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四、考核录取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执行自主招生模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考核时间为10月10日上午9点开始,考生迟到15分钟不能再进入考场,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候考。考核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广安路2号珠海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楼。“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各占考核满分值的50%,考核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文化素质”考核范围为广东省高中阶段语数英三科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考核范围为报考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音乐表演专业:视唱练耳、才艺展示;舞蹈表演专业:搬腿、下腰、横叉、才艺展示;艺术设计专业:基础认知、石膏、摆件、图片等静物素描;播音与主持专业:朗读文段、临场试播)。
(一)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文化素质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文化素质免考核科目按该科目满分成绩的80%折算后(即40分)计入总分。
(二)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职业技能免考核科目按该科目满分成绩的80%折算后(即40分)计入总分。
(三)取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广编类)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免试考生按照考核满分值的80%折算后(即80分)计入总分。
(四)以上情况考生人数纳入我校面向高职扩招专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折算后考生总分纳入专业总考生数进行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总考核成绩同分,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者,如职业技能成绩再同分,则优先录取参加两项考试的考生,如再相同情况则按照语、数、英成绩依次比较录取较高分者。
(五)满足免考的考生也可放弃免考资格,参与“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两项考试,并以此考试成绩进行最终排名录取。
(六)考核完成后一周内,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的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符合各项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填写《珠海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免试申请表》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电子版于9月27日14:00前发送到我校招生办工作人员364575435@qq.com邮箱,过时不认。我校将组织教师于9月30日10:00前完成审核并联系考生告知结果,如有疑问可当即提出申诉或直接参加后续科目的考核。
五、报到注册
录取结束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按照考生报名表联系电话通知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录取者将不在通知考生,考生如有疑问请自行电话联系我校招生办。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因违规取得报考资格、录取的考生学校将保留追究考生责任的权利。
六、人才培养
(一)学校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具体专业课表待后续报到安排。
(二)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学校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工作日程
八、招生咨询
(一)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 .zhac.edu.cn/
(二)咨询电话:0756-3982388、3982377
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文件有冲突,则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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