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 2022-05-23 283
一、学校全称
安徽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4)。
二、办学层次和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共建高校。
三、办学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
电话:0551-65786603、65786135
邮箱:z @ahau.edu.cn
网址:http://www.ahau.edu.cn(安徽农业大学网)
http://z .ahau.edu.cn(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四、录取规则
五、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证书颁发
本科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中外合作办学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加拿大湖首大学(Lakehead University)合作举办林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按照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生。本项目学制四年,其中前三年学生在安徽农业大学学习第一阶段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英语水平符合条件的学生,于第四年进入加拿大湖首大学学习第二阶段课程,在加拿大湖首大学学习期间,收费标准按照加拿大湖首大学国际生学费标准执行。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生,修满双方共同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学分后,按规定获得安徽农业大学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加拿大湖首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皖发改价费函〔2021〕 221号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安徽省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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