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发布2022年中考填报志愿工作备忘录!

升学指南 2022-05-26 160

从宿迁市教育局了解到,2022年我市中考招生在志愿批次设置方面,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五年制高职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等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志愿录取和注册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市内所有招生学校必须通过中考招生录取平台实行网上录取,市外招生的职业学校远程网上录取。

中考志愿设为三个批次,同一批次同类型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1.第一批次: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为两种类型志愿,可以兼报。其中,中心城区增设第1小批,为“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和“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志愿,可以兼报,第2小批即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

特别提醒:防止考生理解错误或漏报,在第1小批填报“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和“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的考生,也要填报第2小批志愿。因为第1小批每校只招100人,未被第1小批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没有填报第2小批志愿,将无法被正常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时,考生要按照所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招生区域,可选择不同星级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填报六个志愿,排出理想的顺序。报考热点高中指标生时,应将该普通高中作为第一志愿。

四星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热点高中指标生必须初中连续三年(初一、初二、初三)在校在籍,符合指标生认定条件。

在第一批次志愿投档结束后,将投档不足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余额向社会公开发布。处于相应区域内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且未被第一批次投档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2.第二批次: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志愿。

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时,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报两个专业。

3.第三批次:填报“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中等职业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凡参加职业学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接下来,咱们一起来关注各类学校报考条件及填报志愿时注意事项。

(一)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的报考条件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时,只能选择所在区域内学校。“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和“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只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星级高中的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

采用专业考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相加,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部分学校以自定的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为准)。学校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录取不满时,转录普通考生。未被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和所填志愿参加普通类录取。

《宿迁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规定:

①报考所有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研究性学习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C或以上等第;

②报考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核成绩必须达合格;

③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除具备报考三星级普通高中的条件外,还必须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音乐美术过程性评价必须在C或以上等第;

④报考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除具备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的条件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为A(优),要初中连续三年在校在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公办初中起始年级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纳入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①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一经录取,不得重新选择其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平行志愿投档完成后,无论考生是否到校报到注册,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投档机会。如考生未及时到校报到注册,则视为放弃第一批次录取资格,同时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的征求平行志愿。

②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照顾政策,只对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有效,请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

③参加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也须认真填报志愿。未被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和所填志愿参加普通类录取。

(二)职技类学校的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

1.职业类学校的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一定要求,详见《2022宿迁市中考指南》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特殊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也标注在专业备注中。中考不组织考生体检,考生视自身条件自行回避。

2.部分职业类学校需要进行专业加试。凡在高职或中职类学校中参加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3.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均须在中考招生录取平台上统一招录。因此,所有学生志愿填报时,除了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志愿外,职业类学校也要填报,否则无法录取。

据宿迁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6月22日9时至6月24日24时,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要了解各民办高中的收费标准和执行统一标准收费政策,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家庭承受能力,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填报。特别是今年取消民办高中择校,投档成功即录取,无法自由选择。

考生填写志愿模拟表,征求家长意见后,按照要求上网自主填报志愿。考生个人自己设定密码,同时应妥善保管密码,以备查询成绩时使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人无法更改,所有志愿以网上填报为准。

6月25日9时至6月26日17时,学校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交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签字,并统一回收上交至所属县(区)招办保存。

志愿填报分为模拟训练、正式填报和签字留存三个阶段。

5月23日至5月29日为招生政策宣传周,5月30日9时至5月31日17时进行志愿填报模拟训练。

6月22日9时至6月24日24时为正式填报阶段。6月22日上午9:00正式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6月24日24时关闭考生填报端。在志愿填报阶段,考生可以随时上网修改自己志愿,如果多次修改,以6月24日24时前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

6月25日9时至6月26日17时为打印签字留存阶段。由考生所在学校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交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签字,并统一回收上交至所属县(区)招办保存。

各类学校投档录取办法来啦!

1.投档录取顺序:

(1)7月2日:投档录取“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和“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培养”;

(2)7月2日至5日:投档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

(3)第一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7月2日发布计划余额,7月3日9时至17时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7月4日至5日投档录取“征求平行志愿”;

(4)7月7日至8日:五年制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市内对口单招班、省属中专远程网上录取;

(5)7月9日至12日:市内外中职远程网上录取。

每一批次同类型学校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法,即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在达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时依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F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每个考生只出档一次,按志愿投档以后,下面志愿自动废止。

2.中考录取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分2个小批进行。

第1小批:录取“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和“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培养”。

第2小批: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先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后录取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时,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校手续。

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所在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统招录取线下20分。指标生计划未录满,转入统招计划正常录取。

未被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和所填志愿参加普通类录取。

本批次录取时,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录取。

在第一批次志愿投档结束后,投档不足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参照高考录取,将招生计划余额向社会公开发布。处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且未被第一批次投档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投档,仍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余额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在第一批次投档完成后,无论考生是否到校报到注册,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投档机会。如考生未及时到校报到注册则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资格,同时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征求平行志愿。

第二阶段:录取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省属中专”志愿的考生。

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与中职与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省属中专录取同时段进行。根据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一次性投档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到校报到注册。

第三阶段:录取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

医学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所有招生学校(含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均须在中考招生录取平台上统一招录,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交费,办理录取手续,方可注册学籍。

特别提醒:6月3日前在外的考生必须回到宿迁接受医学观察,6月3日后所有考生不得离开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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