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05-30 111

一、学校简介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陇南市成县。2014年学校成为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全国唯一专科学校。2015年学校加挂陇南电子商务职业学院牌子。201912月、20207月,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先后在我校设立“初等教育学院”、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2.0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培养工作。202012月,学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省水利厅、教育厅等单位评为“节水型高校” ;被省语委评为甘肃省语言文字达标校、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219月,学校被国家语委、教育部评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学校占地1036亩,校舍建筑面积32.3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7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6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76.52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95.5万册、电子图书34.5万册,各类期刊794种。

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人,其中专任教师537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4人、副教授146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1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领军人才8人,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7人,陇南市“园丁奖”教师10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人,外籍教师1人,客座教授61名、特聘教授6名。在校学生10661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5个(初等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众创空间各1个,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厅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和教改项目共24项。顺利通过2008年和2013年两轮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5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7项、省级项目30项);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414篇(其中:SCIEICSSCICSCD收录期刊以及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共425篇);出版学术著作51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93种(部);授权发明专利2项、外观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170余项;获甘肃省社科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项65项。学校在白马藏族、早期秦文化、陇蜀古道及特色产业、资源开发等地域经济文化研究领域成果较为丰硕,形成了一定优势。

学校在85年的办学历程中,培养了6万名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专门人才,被誉为“陇南基础教育的母机”和“基层干部的摇篮”,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师范教育优良传统,全力提升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打造专业特色,争取将学校建设成为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专业计划表

三、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综合评价录取。

四、考试方式

1、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共同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其他适宜专业就读。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1、填报时间:2022 4  5日 至 4  9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20日。

2、 填报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并填报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录取时间及办法

1、录取时间:417日至419

征集志愿录取:421

录取确认:考生于423日至424日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录取结果,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2、录取办法

1)院校录取: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经首轮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则重新征集志愿,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所报专业均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六、附则

1、如简章里某些条款与省上政策冲突,最终以省上政策为准。

2、我校招生**工作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唯一部门。目前,我处未授权校内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和招生宣传。凡假借我校各类招生私自进行虚假宣传,或骗取考生钱物的单位和个人,给考生造成损失的,请考生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选择报警,我校也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4、了解招生工作详情请登录

http://zsc.lntc.edu.cn/

了解**工作详情请登录

http://zyc.lntc.edu.cn/

七、温馨提示

1、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专业服从调剂。报考我校人数较多,如不服从调剂,就会出现投档进我校后由于所报专业分数不够被退档,自己也不能再被所填报志愿中的其他学校录取,所以填报专业不服从调剂要慎重。

2、参加综合评价填报志愿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3、国家对师范类专业招生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各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对照自身情况科学填报。

4、我校“普通高考、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招生简章”将在相关志愿填报之前发布,敬请关注!

5、发现往年有人利用综合评价录取中以“交钱上学校,100%会录取”为诱惑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甚至骗取钱物。我们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综合评价录取、普通高考、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等高考录取中,考生报名、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各高校专业录取,整个过程都有严格程序及纪律要求。过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的严格监督,不可能,也不会出现违反录取原则违规录取的情况。

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高考能否被录取完全取决于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不要轻信任何承诺交钱就保证录取的谎言!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联系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

邮政编码:742500

学校网址:http://www.lntc.edu.cn

联系电话:0939-3203309(传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939-3225569(**工作咨询电话)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

点击访问更多木玛升学网的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讯

上一条: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

网友评论 共0条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