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6-15 38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国家代码为12874,浙江省代码为0069,在外省的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条 校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桐乡大道547号,邮政编码:31403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学校简介: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嘉兴市南湖之畔,距上海、杭州、苏州均不到百公里,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是一所具有70多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180亩,教职工近700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人,校园四周环水,环境优美宁静,是一所典型的江南水乡高等学府。学校是浙江省“双高”专业群A类建设单位、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优秀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地、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主任委员会红船精神研学基地。学校现有航空与轨道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互联网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现代农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现代商贸学院、时尚设计学院、海盐学院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开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建筑工程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等41个全日制招生专业和方向。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三教”改革,大力推进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了“集群对接、合作发展”的集团化办学“嘉兴模式”,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创业**前景广阔,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3-89978168。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扩招招生规模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计划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共安排11个招生专业,计划550人。
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计划数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现代物流管理 |
40 |
三年 |
4500 |
不安排住宿 |
2 |
电子商务 |
80 |
三年 |
4500 |
不安排住宿 |
3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40 |
三年 |
4500 |
不安排住宿 |
4 |
旅游管理 |
40 |
三年 |
4500 |
不安排住宿 |
5 |
文化创意与策划 |
40 |
三年 |
4500 |
不安排住宿 |
6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70 |
三年 |
4500 |
不安排住宿 |
7 |
数控技术 |
40 |
三年 |
4500 |
不安排住宿 |
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三年 |
4500 |
不安排住宿 |
9 |
畜牧兽医 |
40 |
三年 |
6300 |
不安排住宿; 浙江省户籍免学费 |
10 |
园艺技术 |
80 |
三年 |
6300 |
不安排住宿; 浙江省户籍免学费 |
11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40 |
三年 |
4500 |
不安排住宿 |
合 计 |
550 |
第十四条 扩招录取的学生统一按高职专业教学计划执行,采用弹性学制和灵活教学模式,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统筹利用日常教学时间及周末、假期、晚间等。完成学业后,具有毕业资格的学生可获得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学年收取。退伍军人考生的收费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每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七条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十八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等人群和基层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人员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2021年在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2.至今为止无 违法处分记录、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程序
1.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间为9月29日—10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包括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人员、灵活**人员等身份信息,并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系统中缺少照片的考生,须如实上传本人符合要求的近期证件照片(具体要求参照报名系统提示)。
2.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一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报考要求、学费标准、办学地点以及能否安排住宿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现场确认: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和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根据我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等手续。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或其他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未经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递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现场确认信息并签名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入校前请认真阅读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务必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和健康申报,入校时配合学校防疫检查,并遵守学校相关防疫规定。
1.高职扩招疫情防疫方案将于10月中旬公布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23日上午8:30—11:30,递交材料主要有:
(1)2021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和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等人员的《高职扩招考生报名证》。
(2)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
(3)交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相关材料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
第六章 测试与成绩
第二十一条 校考安排
1.测试时间:10月23日下午12:30开始,各专业具体测试方案将于10月中旬公布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址如下:http://zjw.jxvtc.edu.cn。
2.测试方式: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形式,总分100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按招生章程确定的相关规则进行综合测试,择优录取,并服从省教育考试院的各类相关安排。考生录取成绩以学校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作为依据,总分100分。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考生确定:按专业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的100%划定拟录取名单(具体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在考试后一周内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地址为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六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八条 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校校纪检室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 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73-89978168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桐乡大道547号(邮编:314036)
3.学校网址:www.jxvtc.edu.cn
4. E-mail地址:z @jx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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