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2-06-15 155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68

             在豫招生代码:628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研究和决定单招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和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校的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 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报考退役士兵计划单列,在我院公布的单招专业内可自行选择。

(二)退役士兵验证

报考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须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我院志愿后,于3月28日18:00前携带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沁园校区教办楼一楼)进行验证登记。学校对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准考证获取

完成报名的考生可于4月6日9时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完善个人信息。

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4月7日8:00—17:3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服务大厅(沁园校区教办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单独招专业57个,招生计划4500人(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50人), 其中在教育部批复的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工程测量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三个专业中开展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单招分专业计划通过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考试

学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对象: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其余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2022年4月8日。

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满分90分)+数学(满分60分)。

考试时长:100分钟。

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于语文、数学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C等级及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80%认定;B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70%认定;C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60%认定。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对象:高中考生。

考试形式:机试。

考试时间:2022年4月8日。

考试时长:30分钟。

考试分值:2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面向:中职考生。

考试形式:基础专业性质分为笔试、机试、面试、操作等方式。

考试时间:2022年4月8日。

考试分值:200分。

3.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政策

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根据获奖级别与证书级别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励者计18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170分,二等奖者计160分,三等奖者计15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150分,二等奖者计140分,三等奖者计13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60分,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40分,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20分。

凡符合职业技能认定条件并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安排的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到本人参加测试的考场办理免考和成绩登记手续。

(三)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中有任意一门缺考的,不再计算总成绩。

(四)我校2022年单招考试工作,由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若有违规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第十七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生源学校或考生本人须于4月1日18:00前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颁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专业身体要求:女生163—180cm,男生173—185cm,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考生。

根据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考生后剩余总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录取过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依据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单独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至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执行。

3.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相关系部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含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1.学费:文经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

2.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拟定:6人间500元/生/年;6人间有独立卫生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助措施:

本着“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校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时入学。学校通过“奖、勤、助、贷”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最高可至12000元。

2.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和研修生助学金,最高每生4000元。

3.在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济帮助,同时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支付,毕业后学生自付利息,每笔合同最长期限为13年。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  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制定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济源示范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审批后执行,确保各项防疫条件完备、职责流程明晰、工作机制完善,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三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委按照《中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监督办法>的通知》(院纪委〔2015〕1号),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参加单招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  信息发布

由于单招工作环节较多、时间较紧,所有关于单招工作的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五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 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招生人员“六不准”等上级政策要求。在招生工作中,未设置预科班;未组织考前培训或委托他人进行考前培训;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我校所有专业除了上级批复的学费、书费、住宿费等正常收费外,不加收任何费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整个招生宣传、考试、录取过程,招生工作严格遵守上级政策,依法依规开展,确保整个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6636611  6636622

传  真:(0391)6611068

通讯地址: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88

邮  编:459000

电话:0391-6621022

网    址:http://www.jyvtc.edu.cn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源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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