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2022-06-16 1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2022年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维护高招考试公平公正。
第三条 我校2022年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在豫招生代码6284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251亩,总建筑面积57.32万平方米。设置了9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国际教育学院以及河南旅游研究院和高等职业教育、旅游规划、酒店咨询等研究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806人,其中教授22人、研究员1人,副高以上职称126人,博士及在读博士23人,硕士498人,“双师型”教师426人。学校建有178个具备“四位一体”(教学、实训、培训,博物、展览、交流,研发、生产、销售,旅游、创业、服务)功能的实训室,其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8个。学校与 国宾馆、迪士尼、加勒比邮轮、宋城、同程艺龙、万豪、洲际等140多家行业品牌企业开展了紧密型的校企合作,与美、奥地利、韩国、日本等国及台湾地区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学校获批1+X证书考核站点4个,参与试点的证书23个。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数8481套台,馆藏纸质图书113.71万册,中文专业期刊446种、电子专业期刊11,965种,教学区和办公区实现无线网覆盖。学校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学生活动中心、艺术中心、体育馆、网球场、篮球场、田径场等专业化、现代化场所一应俱全,为学生学习、活动、生活提供了充分保障。
学校以旅游为特色和骨干,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办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英语、烹饪工艺与营养、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等51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2个、教育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形成了 “1+3+1”专业群格局,其中旅游管理专业群为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建校37年来,学校共为旅游等行业培养培训近10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2021年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5%以上。近三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7个、二等奖10个;在省赛中获得一等奖10个、二等奖8个,在“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特等奖2项,在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二等奖3个。
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国家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教育部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2个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学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传染疾病。旅游类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心脏疾病等。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制定2022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2022年分51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招生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分配原则和办法:
1.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近三年录取新生数据分析,综合考虑各省(区)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2.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3.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第十六条 剩余计划使用原则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或河南省统招计划。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制。旅游外语学院所有专业除本专业语种外,均需选择其它语种作为第二外语(英、日、韩、德、俄)。其它学院教学培养语种使用英语。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美术类专业依据河南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择优录取。舞蹈类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后按《2022级高职新生报到须知》要求来校报到。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体检。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为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年/生;其它专业3700元/年/生。各专业住宿费标准800元/年/生,教材费600元/年/生(为代收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四条 奖助措施:
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校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体系以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完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比例约为学生人数的20%,资助标准分别为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2600元/人/年三个档次;表现优异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资助标准最高为400元/人/月;我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技能拔尖学生奖学金等多个项目。此外,学校还设置有冬季补贴、特困生救助、特殊群体学生免学费等资助项目。
第二十五条 毕业待遇:
被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提醒考生同学们切勿轻信中介机构或个人与我校有合作、交费可以录取等欺骗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明确事宜,另行在我校官网和公众号发布。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联系电话:0371-61130065 61130064 61130063 61130062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或郑州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B站口出站后向东行100米路南转乘“308路”公交到金龙路通惠路站下车向东步行200米路北。自驾导航目的地设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学院网址:http://www.zztrc.edu.cn
监督电话:0371-61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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