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2022-06-16 159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3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要求,为促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考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608;省标代码:63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
象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航空港校区: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树杞路与重英街交叉口西北角。
第十条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管理,是国内唯一一所测绘类高职院校。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象湖校区和航空港校区。象湖校区位于白沙园区,象湖之滨,贾鲁河畔,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航空港校区位于郑州航空港核心区,总建筑面积约 10 万m²,距离新郑国际机场3公里,地铁、公交等交通便利。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除教学设施外,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配套设施齐全。学生公寓设有空调、无线WIFI等设施。
学院始终坚持以需求为目标,**为导向,顺应市场变化,不断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布局。目前有测绘工程系、国土信息与管理系、空间信息工程系、遥感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体育教学部、时空大数据产业学院9个教学院系,共开设普通高职类三十余个专业(含方向),主要培养以测绘地理信息、计算机、经济管理、艺术类、体育类等高等技能型人才。学院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教师说课等多项赛事,多次荣获团体、个人一等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退役士兵考生需在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下载填写《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并加盖公章,于4月7日前将《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士兵证复印件提交学院招办,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符合报名条件考生须参加体检,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方式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方式:考生登录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ha .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在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8日期间进行打印。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九条 我校单招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共同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参考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校园要测量体温及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排队等候区要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一、考试方式
我校单招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得到);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及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3.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技能测试。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不再参加此项考试,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三课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后,相加计为文化素质成绩,满分3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成绩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中职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课,采用笔试方式,一份试卷,满分300分。
3.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含退役士兵)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按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参加考试。考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笔试,满分300分。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等。
2.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为面试,满分300分。
面试内容为: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
考试时间 |
考生类别 |
考试科目 |
|
4月9日 |
上午8:30-9:30 |
高中毕业生、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 |
职业技能测试 |
上午10:00-12:00 |
中职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 |
文化素质考试 |
|
下午14:00-17:00 |
中职毕业生 |
职业技能测试 |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四、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五、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费。
第七章 录 取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
(一)学校按高中毕业生(含社会考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士兵三个类别考生的分布情况,确定各类别考生招生计划占高职单招总计划比例。录取时,学院按各类计划1:1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本人专业志愿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二)计分方式:
高中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0.4+职业技能测试×0.6;
退役士兵: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0.4+职业技能测试×0.6+技能竞赛认定成绩。
(三)专业技能成绩
专业技能成绩=技能竞赛认定成绩+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认定成绩。
(1)技能竞赛认定成绩
中职生技能竞赛成绩省级三等奖记10分、省级二等奖记15分,考生如有多项技能竞赛成绩的,取其一项最高分值,不累加。
(2)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认定成绩
中职生所获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应与报考专业相同,考生如有多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其最高等级证书的成绩,不累加。
①获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加5分;
②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
③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5分。
考生考试当天应携带上述技能竞赛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给我校教务部门,过期不再办理,视为放弃。办理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三号教学楼一楼教务处。
(四)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第二十二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 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 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并与我校高职单招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申请免试考生本人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并于2022年4月7日前凭《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提出免试申请。
2.收到考生申请后,我院对免试考生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公示,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核实审定的免试拟录取名单将在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4.凡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单招考试录取通知书随高考录取结束后统一发放。
第二十四条 单招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24日至26日 |
考生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
4月7日至8日 |
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haosheng.hnchxy.cn/ 打印准考证 |
4月9日 |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单招考试 |
4月25日前 |
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
4月30日后 |
在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界面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
高考录取结束后 |
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二十五条 我院高职单招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文、理科。
第二十六条 违规 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单招考试。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对违规、 骗取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拟定6人间8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初审、体检和复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冒名顶替等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生)以及学院奖学金;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条 学院秉承“修德、砺能、善思、笃行”的校训,以测绘行业为龙头带动其他专业协同发展,对于推动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与相关产业的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具有独特优势。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创业工作,毕业生可通过学校组织的网络、现场双选会等各种方式灵活**。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
第三十一条 其中大数据产业学院设立专业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六个专业录取学生在航空港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录取学生在象湖校区就读。
第三十二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来校乘车路线
考生来校参考购票时请注意,郑州火车站有郑州站和郑州东站。另请注意交通、财产及人身安全。
站 点 |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
郑州东站 |
地铁1号线(市体育中心站)B出口→向北步行至金水东路→右转步行100米→乘坐312路、Q312路、305路→阜外医院北门站下车,路北即是 |
郑州站 |
民主路北京华联(公交站)→312路公交→阜外医院北门下车,路北即是;也可乘地铁1号线(市体育中心站)B出口→向北步行至金水东路→右转步行100米→乘坐312路、Q312路、305路→阜外医院北门站下车,路北即是 |
自驾车 |
京港澳高速郑州新区站下→向开封方向→沿郑开大道前行约2000米→左转进入永顺路前行600米→至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
第三十四条 食宿安排
受疫情影响,学校不安排食宿。提醒各位有需求考生可提前预定学校附近周边宾馆,费用自理。
第三十五条 考试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邮 编:451464
办公电话:0371-56662015/56669988
监督电话:0371-60860380
学院网址:http://www.ha .edu.cn/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院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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