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06-17 193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政策,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8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九条 办学特色: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于1984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河南省唯一的民办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内涵提升和特色彰显两大主题,以专业群建设为依托,以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培养服务大健康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不断深化“以德为首、医德为魂、德术双馨”的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取得了较好的办学成效。

学校各项办学条件充足,能够完全满足教育教学等活动的需要。目前学校土地使用面积2000余亩,建筑总面积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 5亿元,图书馆总藏书量近200万余册。校内实验实训室293个,其中,多媒体实验实训室135个,数字化技能实训室20个,科研实验中心5个;附属医院4所,教学医院72所,校企合作育人基地23个;学校已建成标准化考场94个;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4000余人。学校以智慧校园建设为依托加快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化仿真教学和模拟岗位教学,实现了GIWIF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学校以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培养为核心设置了八系四部一院,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中医康复技术、卫生信息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健康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29个专业。其中,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1个,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1个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10个,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省级特色专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8个,郑州市地方高校急(特)需专业、重点专业、地方高校示范专业8个。河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郑州市地方高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近年来,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整合专业资源和优势积极推进专业群建设,先后建成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群、护理专业群、药学专业群和中医专业群,其中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群获批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依法办学,专家治校、名师任教的理念,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结构合理、创新型的教师队伍。现有专教师11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50%以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占40%以上、“双师型”专任教师占50%以上。拥有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学团队、优秀基层教学组织6个,郑州市优秀教学团队、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6个。目前教师队伍中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10人,河南省省管优秀专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育管理人才10人,河南省首席科普教育专家2人。优质的师资条件完全能够满足学校专业群建设、教育教学发展及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培养的需要。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坚持**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和创新创业内涵提升”为目标,把握大学生**新机遇,面对严峻的**形势,不断拓展工作新思路,将**创业教育和学生技能培养贯穿培养全过程,帮助毕业生就好业、早**。我校毕业生理论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历年来我校毕业生**率均保持在95%以上。先后培育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最美乡村医生·最受关注乡村医生”“河南省最美乡村医生”“河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等一大批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蔓延以来,我校毕业生白衣执甲,逆行出征,奔赴抗疫一线,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医学生誓言,为我国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21年河南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豫西赛区复赛中荣获高职高专组一等奖和二等奖共2项,同时荣获“二七区2020年度城乡**全民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办学成效显著,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医德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河南高校第二批网络文化建设试点学校”、“首批河南省健康养老护理教育培训基地”、“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郑州地方高校信息化示范院校”、连续多年被评为“郑州市民办教育十佳单位”,获批“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和“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为保证招生的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2年生源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河南省对口升学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根据社会岗位需求、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等,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2.学校招生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同时将跨省(自治区)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2022年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临床医学(与马来西亚科学及科技大学合作办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健康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社区管理与服务、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共27个专业。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一)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二)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无加试要求。

(三)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四)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各专业培养所开设的外语课程是英语。

(六)体检要求:以2022年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其中体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建议填报医学类专业。

第五章 报到和新生资格复查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资格复核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考生档案、党团关系等到校报到。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逐一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等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毕业证颁发办法

第十六条 所有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按照入学要求按时报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为其注册学籍,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颁发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依据(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0]6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1]5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2]8号)所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我校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如下:(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四个专业学费标准16000元/年/生;(2)临床医学(与马来西亚科学及科技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18000元/年/生;(3)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12000元/年/生;(4)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11000元/年/生;(5)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健康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社区管理与服务、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学费标准均为13000元/年/生;(6)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十八条 学校奖助贷政策

我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学校设一、二、三等校长奖学金,同时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新生报到前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673329/67673330/67673361/67673362

学校监督电话:0371-67593682

官方咨询QQ群:688466262

学校网址:http://www.zzsqmc.edu.cn

学校微信平台:zhengzhoushuqing

学校邮箱:shuqingzb@163.com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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