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职业学院 2022-06-17 116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阳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国标代码为1435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389。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五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六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并已取得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招文、理、艺术和对口类考生。
第七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本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公布为准。
第八条 考核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进行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进行测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分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考场设在校内,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校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第四章 报名方式、免考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方法
第九条 报名方式: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仅限报我校一所学校和5个专业志愿,同时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条 免考资格审查:
1.退役士兵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4月6日17:00前携带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和填写意见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申请表》(我校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处(图书馆一楼东侧)办理相关免文化素质考试手续。此类考生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技能拔尖人才: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的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或者相近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4月6日17:00前携带经考生生源学校确认获奖情况的《河南省普通高校2022年招收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我校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处(图书馆一楼东侧)办理相关免试录取手续。
第十一条 领取准考证:
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于2022年4月7日8:00至18:00登陆南阳职业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网址:http://www.nyvc.edu.cn。
第五章 考试组织类型、考试内容、考试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
第十二条 考试组织类型:
(一)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考试内容:
(一)文化素质考试
各类中职对口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内容依据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综合知识。
2.考试方式:三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试卷分值: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动手)能力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面试或专业实操考试。测试分值:总分100分。
第十四条 考试时间:
2022年4月8日
上午9:30—11:30文化素质考试
下午2:00—5:00职业技能测试
2022年4月9日
上午9:30—11:30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2:00—5:00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五条 考试地点: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南阳职业学院。
第十六条 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试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根据省、市、县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特制订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入考场前查验考生健康码与行程码。
(二)考生须持48小时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为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关注所在考区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要求。
(三)行程码变码考生需提前拨打0377-83662138电话报备。
(四)如遇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按属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第六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七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对命题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命题人员确定后,立即入围,直至考试结束后,解除入围状态。试卷印刷、运送、封装、保管等程序符合保密要求。
(二)考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评定。文化素质考试在考试结束后,由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评分小组,封闭阅卷,评出成绩。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换算方法为:学业成绩为A、B、C、D四级,文化知识分数分别对应95分、82分、67分、59分)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成绩(按照82分认定)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总分、面试、实验操作(动手)成绩进行排序。
(三)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由南阳职业学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九条 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八章 收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单招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普通三年制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数字媒体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汽车电子技术、工程造价、药品生产技术专业7500元/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包装策划与艺术、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中药制药专业学费83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中药学专业学费8900元/年,艺术设计、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市场营销、软件技术、机电一体化、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9800元/年,空调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7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二)助学金:一档助学金4000元/年,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三档助学金26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人。
第九章 新生报到、资格复查和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具体根据录取通知书中的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材料,退役士兵必须把本人档案转到我校)。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与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此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接收全日制培养),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按照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南阳职业学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南阳职业学院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7-60551111
监督电话:13343774466
微信公众号:南阳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邮编:474500
网址:http://www.nyvc.edu.cn
E-mail:11638977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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