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招生章程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2022-06-21 2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民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2 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邮编:15006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的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工作部。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招生全过程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监督和领导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2022年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招生共2个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每年)

1

520201

护理

2

6000

2

510203

软件技术

2

6000

注: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正式批复为准,学费以报到时公示学费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对象

第十二条 已签订中高职“3+2”贯通培养协议,经注册具有“3+2”正式学籍,过程考核合格的中职毕业生。

(一)2019年哈尔滨市卫生学校护理专业(转段为黑龙江民族学院护理专业)通过过程考核的“3+2”分段培养学生。

(二)2019年哈尔滨市医护卫生学校护理专业(转段为黑龙江民族学院护理专业)通过过程考核的“3+2”分段培养学生。

(三)2019年讷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计算机应用专业(转段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软件技术专业)通过过程考核的“3+2”分段培养学生。

 

第五章 考试形式及时间

第十三条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教务处综合相关系(部)意见,拟定面试提纲。

(一)考试时间:2022年3月10日9:00—12:00

(二)开考时,按照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由面试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10分钟之内。

 

            第六章 面试内容

第十四条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内容包括: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以及专业素养测试、人文综合素养考核、整体思想行为的考察、个人特长展示,四个方面。

(一)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以及专业素养的考核:主要考察和了解考生对所报专业的认知程度、职业倾向以及专业实践能力的基本素养。对考生逻辑思维、分析理解及解决问题的相关能力进行考核。

(二)人文综合素养考核:主要考察和测试考生对当下国内外形势的准确判断能力、对社会、人文、科技等方面通识知识的了解和认知。

(三)个人技能展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展示个人特长(可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整体思想行为的考察:对考生的总体印象,考核考生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思想政治观念、礼貌礼仪、心理健康状态等方面。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第十六条 录取标准按转段考核的成绩依次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参加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招生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调整专业;原则上已通过贯通培养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职单招、中职对口升学、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和普通高考。

第十八条 1名中职学段转段学生只能被 1 所高职学校的对接专业录取,不得跨专业贯通培养。

第十九条 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缴费,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及其它费用。(具体学费见招生计划表)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 转段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高职(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学院对高职(专科)学生设有一、二、三等综合素质奖学金,以及九个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奖学金、道德模范奖学金、文艺骨干奖学金、运动标兵奖学金、外语优秀奖学金、院长奖学金。

 

第十章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5560032   0451-85560098

申诉电话:0451-85560019

传     真:0451-85560098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

学院网址:https://www.hljmzzyxy.org.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及公示,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负责最终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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