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单招信息 2022-07-01 91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职业教育对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办好驻马店人民满意的高校,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51 河南招生代码:629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综合性高职院校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教学工作和招生**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教务处、招生**处、后勤处、保卫处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组,分工协作共同做好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控、系统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1、参加测试应具备的条件

(1)测试前14天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2)测试前14天内居家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

2、测试当天有关要求

(1)在校门口设立体温监测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进校,登录国务院疫情防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用本人手机登录查询开学前十四天行程,进校时必须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的方可进校。

(2)禁止社会车辆、家长以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经批准入校的集体送考车辆应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停留在指定位置,考生未经体温测试不得下车。

3、有关核酸证明:

(1)驻马店考生: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2)14天内外地返驻考生,按照我市”三天两检”要求,提供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报告。
(3)不接收从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0396—2869927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六条 2022年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3360人,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志愿填报、考试时间与准考证打印

1、 志愿填报:考生可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2、考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请考生于4月7日开始登陆学校官网或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

第五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二十条 考核办法及科目: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组织考试。

1、考核办法

(1)高中毕业考生:免于文化知识考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课成绩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相应考试科目成绩赋分。具体赋分情况:语文(A为200分、B为160、C为120,D为80);数学(A为100分、B为90、C为80,D为70)。

②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组织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③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培养要求,分类择优录取,退役士兵高职单招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凡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在3月30日前,把本人退役证等相关证明(退伍证、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mdzyzgs@163.com)或者现场确认(学校综合楼A101招生**处),考生本人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退役士兵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涉及报名、考试及减免学费等,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取消2022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保留其对学校招生计划造成损失的权利。

二、考核科目(满分600分)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和数学(总分300,其中语文200分,数学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3月30日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从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负责对考生获奖情况确认。

2、考生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可靠方式送学校招生**处(学校综合楼A101办公室),由学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类别(高中生、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退伍军人),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相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进行依次排序,分数完全相同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都录取或者都不录取。凡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录取程序

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被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4、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原则上学校不自行设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项,按2022年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六章 新生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考生录取后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档案,按照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三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我校各专业学费按豫发改收费(2021)456号文件规定标准暂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拟定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书费预收500元/生・年(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五条 学校学生资助奖励项目: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校长奖学金(1000元/人/年)、文明标兵奖学金(1000元/人/年)、技能竞赛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勤工助学(350元/人/月),退役士兵学费补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或校园地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申请程序:

奖励类项目: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资助类项目:困难认定→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置地大道517号

联系电话:0396-2869986、2869226

学校官网:https://www.zmdv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zmdvtc.edu.cn

电子邮箱: zmdzyz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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