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外国语大学 2022-07-01 296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外国语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层级奖励制度;设立了“吉外之星”、“十佳志愿者”、“优秀大学生”、“先进班级”、“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等多类别特色个人和集体奖项;设立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拓宽资助育人途径;同时,专设临时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方式,形成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学校“奖、助、勤、贷、减、免、补、缓”为保障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会计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英语(五年双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翻译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意大利语专业、葡萄牙语专业、 语专业、英语(四年)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朝鲜语专业、俄语专业、蒙古语专业、印度尼西亚语专业、波斯语专业、波兰语专业、泰语专业、塞尔维亚语专业、匈牙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0元;
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
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0元;
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000元;
编辑出版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第九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俄语、俄语(中外合作办学)、日语和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德语、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英语或西班牙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和其他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英语(英德双语、英法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日双语、英韩双语)专业中除英语外的小语种均为零起点培养。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英语(英德双语)、英语(英法双语)、英语(英西班牙双语)、英语(英日双语)、英语(英韩双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翻译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10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10分。英语(英韩双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蒙古语专业只招收非蒙古族考生。
2.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
3.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 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4.普通专业(类)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和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类)调剂者,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类);不服从专业(类)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类)优先,如专业(类)也一致,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5.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顺序排队”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招生 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须参加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吉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其他院校该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吉林省考生,依次比较考生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统考或联考省份,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60%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统考成绩×40%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7.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德语(中外合作办学)、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按旅游管理类招生;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按教育学类招生;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按新闻传播学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jisu.edu.cn
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联系电话:
0431-84533585 84533588
0431-84533589 84565054
联系人:吉林外国语大学招生**处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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