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7-29 205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职院校扩招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确保2021年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扩招单招”)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1〕154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扩招单招工作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原则,坚持在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扩招单招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606
第六条 河南代号:6393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地点: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学府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各院(部)负责人组成。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制定扩招单招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扩招单招重大事宜。
学院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试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疫情防护组及宣传报道组等七个工作组,组长由学院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扩招单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扩招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但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同时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优势,2021年高职扩招单招涉及27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招生面向群体为B类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灵活**人员、农民工等),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和弹性学制,总招生计划380人,其中B类计划80人(弹性学制),C类计划300人(全日制)。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方式及准考证领取
(一)志愿填报方式
符合扩招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9时—12月2日18时,登录“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入口:http://123.13.215.105:8000),根据系统显示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报名时仅限报我院一所学院1个志愿专业。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我校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校对报名志愿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准确导致志愿数据无法比对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填报志愿信息。
(二)准考证领取
学院于12月8日前在学院官网首页的“招生信息”中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考生于12月9日10时起登录“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单招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入口:http://123.13.215.105:8000)
第十五条 考核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期间封闭管理,考生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一)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免试。
1.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12月3日前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咨询室(南办公楼203室)申请报名,经学校审核公示,河南省教育厅复审,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二)其余B类和C类考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学校不再组织文化知识考试。
(1)考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300分。学院聘请专家组成职业技能测试组,对考生职业技能进行测试,集体评分确定成绩。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和职业倾向等。
(2)考试地点: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学府路)。
(3)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9:00-17:00
第十六条 命题与测试
命题、测试与成绩认定在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扩招单独招生命题、测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
(二)测试: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院择优录取。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2)录取办法
根据分类别分专业计划,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专家小组原始成绩中最高分确定。
(三)计划调整
如有专业计划未满额录取的,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实际考试人数对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七章 疫情防控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市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参加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入校参加考试提出如下防疫要求:
(一) 递交由本人签字、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登录学院官网“招生信息”及时下载打印承诺书。
(二) 持登机登车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 个人健康码须为绿码;个人行程卡须为绿卡。
(四) 体温正常;佩戴口罩。
(五)所带行李要经过现场消杀。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扩招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院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扩招单招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 行为,参加扩招单招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扩招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扩招单招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信息发布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扩招单招工作的信息都通过学院官网“招生信息”及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第二十二条 学院各专业2021年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学费: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科类4200元/生·年。
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补政策。
(一)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学院开辟“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按时入学,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核批准后,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
(二)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审核批准后,平均每生每年可获3300元;
(三)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5000元奖励;
(四)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8000元奖励。
学生除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外,学院还设有校内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资助,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此次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学府路
邮政编码:472100
咨询电话:0398-3808291(兼传真) 、3808307
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398-3808093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98-3808008
联系人及电话:史永红 15639899089
电子邮箱:21941623@qq.com
学院网址:www. xcsa.com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xcsa2017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违规违法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活动的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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