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单招信息 2022-08-02 145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书俭

副组长:洪文秋

成 员:蔡红武、洪子玉、孙笑红、于自强、张莹、袁锦香、崔莉芳、王延婷、马明

职责: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崔莉芳

成员:赵璞瑶、张倍齐

职责: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

(二)考务组

组长:张莹

成员:刘争来、魏丹

职责:负责考试的命题审核、试卷的评阅保管以及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等相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组

组长:孙笑红

成员:王欢、曲伟琳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四)财务审计组

组长:袁锦香

成员:王安静、邹晓红

职责:负责报名考试费用的收取和财务审计工作

(五)网络安全组

组长:马明

成员:王超、回春明

职责:负责网络报名、信息发布、系统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洪子玉

组员:崔佳

职责:负责水电保障等工作

(七)防疫组

组长:蔡红武

组员:陶德龙

职责:负责考试期间整体疫情防控工作

二、招生对象

(一)参加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参加2022年辽宁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学年)

专业所在学院及校区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高中生

3

12000

机电学院(北校区)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高中生

3

12000

机电学院(北校区)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高中生

3

12000

机电学院(北校区)

460103

数控技术

高中生

3

12000

机电学院(北校区)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高中生

3

12000

机电学院(北校区)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高中生

3

12000

建筑学院(北校区)

420303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高中生

3

12000

建筑学院(北校区)

440501

工程造价

高中生

3

12000

建筑学院(北校区)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中生

3

12000

计算机学院(北校区)

530701

电子商务

高中生

3

13000

计算机学院(北校区)

510203

软件技术

高中生

3

14000

软件学院(北校区)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高中生

3

14000

软件学院(北校区)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高中生

3

14000

管理学院(南校区)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高中生

3

12000

管理学院(南校区)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高中生

3

12000

管理学院(南校区)

5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高中生

3

12000

管理学院(南校区)

530303

大数据与审计

高中生

3

12000

管理学院(南校区)

500405

空中乘务

高中生

3

19000

护理学院(南校区)

520201

护理

高中生

3

14000

护理学院(南校区)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中职生

3

12000

机电学院(北校区)

460103

数控技术

中职生

3

12000

机电学院(北校区)

420303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中职生

3

12000

建筑学院(北校区)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中职生

3

12000

建筑学院(北校区)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中职生

3

12000

计算机学院(北校区)

510203

软件技术

中职生

3

14000

软件学院(北校区)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中职生

3

14000

管理学院(南校区)

540101

旅游管理

中职生

3

12000

护理学院(南校区)

520201

护理

中职生

3

14000

护理学院(南校区)

四、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名同时下载《报名表》;

2.志愿说明:

(1)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4个志愿,同时设置了“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参加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专业志愿。

(3)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报名时间:3月19日8:00—5月14日(截止到5月14日17:00);

4.报名网址:http://www.lnvut.edu.cn

(二)收费

1.考务费:120元/生

2.交费方式:网上交费

考生在网上直接填写《报名表》,将考务费通过支付宝的方式汇入我校账户(报名成功点击报名页面缴费按钮进行缴费,缴费成功页面有提示,建议考生将缴费成功页面进行照片留存)。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vut.edu.cn)

五、体检要求

我校采取新生入学后统一体检方式,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好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省教育厅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要求,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辽招考办字[2017]6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号文件的要求,制定《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

(二)考务管理

1.组成由学校教学校长任组长,教务处、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2.命题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3.线上考场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设置。

4.考试结束后考试平台严格按照阅卷标准进行阅卷。

5.阅卷结束、成绩复核无误后将学生考试成绩上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总分500分

1.考试方式:线上考试,使用“艺术升”考试平台客户端进行,具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智能防作弊功能。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语文和数学满分均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时 间

科 目

考试要求

5月19日

9:00—9:30

语文

1、考生在每个科目作答时间内要求全程考试,不允许提前提交试卷。

2、考生在两个科目中间间隔的时间内不准离开考试作答监控区域。

9:35—10:05

数学

10:10—10:40

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参加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总分500分

1.考试方式:线上考试,使用“艺术升”考试平台客户端进行,具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智能防作弊功能。

2.考试科目: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技能测试主要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的同专业实践内容,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时 间

科 目

考试要求

5月19日

9:00—10:00

技能测试

1、考生在每个科目作答时间内要求全程考试,不允许提前提交试卷。

2、考生在两个科目中间间隔的时间内不准离开考试作答监控区域。

10:05—10:35

职业适应性测试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1.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为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总成绩。

2.录取控制线

学校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

(二)参加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1.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为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总成绩。

2.录取控制线

学校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优先录取。

十、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网站对考生成绩及录取结果进行公布。

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一、录取审核

(一)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录取。

(二)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

(四)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二、退费说明

住宿费标准:一等3600元/学年,二等2400元/学年。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如有退学,按《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文件执行,按月退费。

十三、申诉举报方式

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申诉和举报,联系电话:0416—2113880

十四、招生宣传方式

招生咨询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联系电话:0416—3697555、3698555、3755566

学校官网:http://www.lnvut.edu.cn

十五、具体时间安排

时 间 事 项 备 注

3月19日—5月14日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截止到5月14日17:00

5月15日—16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

 

5月17日

网上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考前模拟测试

 

5月19日

考试

 

5月20日

评卷、汇总成绩

 

5月21日

网上公布成绩、录取

考生查询成绩

成绩异议考生申诉

5月26日

公示预录取结果

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

以省招考办规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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