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2022-08-10 3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院校名称: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院校代码:14679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 市西山新区大学城,地处亚心腹地,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宜教宜学。
经过30年的发展,学院先后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自律和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国青年报评为“全国高等职业**工作示范学校”,学院以服务新疆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建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为重点,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服务社会成效显著的区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
我校办学有特色、管理有章法、学生有特长、**有选择,是您可以信赖的一所学府。打造全新万人职业技术院校,培养现代实用技术人才是我院全体师生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为您打造放飞希望的翅膀,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是您实现理想的最佳选择。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常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下设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新疆 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审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十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年)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专科 |
6000元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专科 |
6000元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专科 |
6000元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专科 |
6000元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专科 |
6000元 |
580401 |
法律事务 |
3 |
专科 |
6000元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 |
专科 |
6000元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专科 |
6000元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专科 |
6000元 |
510302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3 |
专科 |
6000元 |
570210 |
应用俄语 |
3 |
专科 |
6000元 |
540111 |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
3 |
专科 |
6000元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专科 |
6000元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3 |
专科 |
6000元 |
住宿费:1800元每年
第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可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投档分数相对较高且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优先为其调剂到我校优质、热门专业。3.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三校生按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排序。4.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四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招生办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上报教育部备案。具体报到要求见 2022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 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一)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
(二)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2200元—44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1000元-3000元。
勤工助学岗:学院针对家庭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三)助学贷款
被录取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学院报到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交到我校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本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 沙依巴克区沙枣路1号西山大学城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0991-8522800 8522801微信公众号:kx8522800
学院网址:https://www.kxedu.net
监督电话:0991-85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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