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扩招章程

招生政策 2022-08-15 28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要求,特制定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扩招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扩招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大美青海、湟水之滨的高原美丽城市—西宁。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贡献。

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2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建成省级重点高职(专科)院校;2018年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建成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首家“节水型高校”,荣获青海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1年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获批青海省“双高”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141.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487人、教职工274人。学院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比例达37.26%,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达47.71%、拥有二级教授1名,双师素质比例达69.93%。现有省级教学团队6个、青海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135高层次人才”4名、省级优秀专家人才1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各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开办紧贴行业需求的建筑通信类专业30个(含方向),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为我省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学院毕业生**率平均保持在95%以上,呈现“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人才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青海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通信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设立学院高职(专科)扩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职(专科)扩招办公室。高职(专科)扩招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本院高职(专科)扩招章程、高职(专科)扩招简章、开展高职(专科)扩招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高职(专科)扩招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院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高职(专科)扩招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高职(专科)扩招监督小组,由学院纪检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保证高职(专科)扩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第四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扩招专业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0个计划,专业简介详见招生简章。

第七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扩招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

第八条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

(二)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及高职(专科)单考单招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高职(专科)扩招考试。

(三)报考我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取得以下等级证书的的考生参加面试,不再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1.取得与建筑装饰工程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者,如装饰装修工等;

2.取得1+X 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或建筑工程识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者。

第九条报名、登记、考试时间

(一)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及考生网上完善个人信息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二)学院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10月9日(正常工作日)持《青海省2021年高考报名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学生工作部登记个人报考信息。

(三)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9:00开始。

第十条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及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职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分值为300分。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非相同或相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分值为300分。

(三)取得与建筑装饰工程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者及1+X 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或建筑工程识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者参加“面试”,分值为300分。

考生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备注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及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职毕业生

职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

2021年10月13日

笔试:9:00—10:00

面试:10:15开始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中毕业生、非相同或相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中职毕业生

文化素质测试

2021年10月13日9:00—11:00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取得相关职业等级证书人员

面试

2021年10月13日

9:00开始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具体原则

(一)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此次高职(专科)扩招的考生,录取后均不允许转到其他专业。

第七章培养模式

第十二条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我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生源实际,实行分类教学和管理,采用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严格按青海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4200元/人/年;住宿费800-1200元/人/年。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

第九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种类:高职(专科)

第十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刘老师

电话:0971-6256346 6256322

网址:www.qha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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