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9-06 2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93
第五条 学校地址:云南昆明安宁市昆钢晓塘路,邮政编码:650302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中国宝武昆钢公司;业务主管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制: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云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和省厅有关高职扩招考试工作规定,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等,加强对招生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纪律,部署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为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并牵头组织政工部、教务处等部门进行招生宣传、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处理高职扩招考试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学制
第十四条 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专业开设22个,分别为: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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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及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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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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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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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30108 |
供用电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4 |
43010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5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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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7 |
530701 |
电子商务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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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9 |
430401 |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10 |
460107 |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11 |
430601 |
材料工程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12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13 |
470208 |
分析检验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14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15 |
520801 |
健康管理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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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17 |
5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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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440703 |
现代物业管理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19 |
440303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20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21 |
440501 |
工程造价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
22 |
420303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全日制,学制三年 |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南省居住证。
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灵活**人员等群体),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3年9月30日前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
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
3.中等教育阶段(含技工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4.因违反教育部令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
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第十六条 报名确认时间及志愿填报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24日。
志愿填报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
第六章 考核方式
第十七条 评价方式
高职扩招统一实行“文化素质(总分200分)+职业技能(总分100分)”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5个部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部分各占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
考核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测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投档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云南省招考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条 落实“阳光工程”,严格“六不准”、“十严禁”、“三十个不得”工作纪律,对违规人员按相关规定查处。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参加高职扩招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生 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指导意见》和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因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省统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在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的,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将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在报名、考试、入学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 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教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全日制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每人78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000-1200元/年。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 高职扩招考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
1. 国家奖学金可获8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5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8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学年奖励。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奖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奖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我校为云南省 局指定承担我省库区 后期扶持教育招生院校,被我校录取的库区 考生均可享受8000元/生.年生活补助。此类考生报到前须如实填写《 学生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到生源地所在地县(市、区) 局和州(市) 局签字盖章,报到后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8604025 68603303
传真:0871-68603303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871-68604013;传真:0871-68604873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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