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地址在哪里,哪个城市,哪个区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根据官网信息显示,学院地址: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邮政编码:617200。
学校简介
攀枝花攀西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的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校园占地707亩,现有校舍5.5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4.73万平方米,建校舍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13000平方米,有40个实验实训室、13个校外实训基地,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2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达到26%以上;中级职称教师的比例达到50%;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以上;聘请企业技术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1%以上。
学院专业设置为6大类30个专业,重点面向现代农业、新能源技术、智能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首批设置现代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监测专业、村镇建设与管理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学前教育7个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全年 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1 |
510104 |
现代农业技术 |
专科 |
3 |
100 |
7800.00 |
2 |
510113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专科 |
3 |
130 |
7800.00 |
3 |
540202 |
村镇建设与管理 |
专科 |
3 |
150 |
7800.00 |
4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专科 |
3 |
120 |
9800.00 |
5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专科 |
3 |
150 |
7800.00 |
6 |
620803 |
中医养生保健 |
专科 |
3 |
100 |
7800.00 |
7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专科 |
3 |
150 |
7800.00 |
8 |
690206 |
行政管理 |
专科 |
3 |
150 |
7600.00 |
9 |
600405 |
空中乘务 |
专科 |
3 |
200 |
11000.00 |
10 |
65010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专科 |
3 |
100 |
9800.00 |
11 |
69030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专科 |
3 |
150 |
7600.00 |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进行,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并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招办的规定,根据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我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我省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院认可教育部和我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学院对报考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直到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示。
第二十条 奖、贷、勤、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基层**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5.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二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处
地 址: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铁建路88号
邮政编码:617200
咨询电话:0812-8192288
15281206136(李老师) 15228598177(赵老师)
13684270877(赵老师) 13982362428(王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12-8110699(周老师)
咨 询QQ:2860505558、254089560、1648992713、792139990
学院官方查询网站:http://www.pzhpxzyxy.com/
学院招生**网:http://www.pzhpxzyxy.com/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