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22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中考新闻 2022-12-15 521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2〕4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9号)和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2023学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汕教函〔2022〕171号)等文件精神,为巩固提高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全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今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概况

  汕尾市目前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2所(含2所技工院校),其中公办11所、民办1所,在校生共有22678人,开设专业50多个。全市有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学校1所: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学校2所: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省级“双精准”示范专业1个: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保育专业。省级立项“双精准”示范专业4个: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商务专业,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建筑装饰技术、计算机应用专业。全市中职学校与100余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合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符合社会和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二、招生计划

  汕尾市2022年中职学校计划招生10540人,其中公办中职学校(含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7640人,民办中职学校招生500人,技工类院校招生2400人。

  三、招生对象

  汕尾市2022年中职学校的招生对象主要为报名参加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在库考生;经新生注册后仍有计划空额的中职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招收未被录取的在库考生或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往届生(包括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或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城乡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下岗职工、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四、招生范围

  汕尾市2022年中职学校招生不受本市地域限制。外省户籍考生报考“中高职三二分段”需符合广东省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相应条件。

  五、志愿批次

  (一)批次设置

  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公民办中职学校、公办技工院校、中高职三二分段班的志愿在第二批填报。

  (二)志愿填报

  各考生第二批录取学校最多可填报3所中职学校,每所学校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第二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方式

  1.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分为两个阶段录取:第一阶段,按“遵循志愿,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学校和专业志愿依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时投档录取,学校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第二阶段,由未录满招生计划的学校自行组织满足中职学校录取资格的生源进行补录,直接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B级(含B级)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优先。

  2.填报第二批的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但只能录取一次。考生按志愿已被录取的,不再参与其他学校录取或调剂专业。

  (二)录取原则

  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按在库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

  1.遵循志愿:系统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及专业

  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

  2.分数优先:每一所志愿学校录取时,中考总分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投档。录取学校投档最低分数线确定后,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一并录取。

  (三)录取顺序

  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次检索。投档检索顺序为:先检索某一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如符合投档条件,直接投档录取,若不符合投档条件则检索该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若符合第二志愿投档条件且有计划空额,则向第二志愿投档录取。若该考生不符合第二志愿投档条件,则检索该考生填报的第三志愿,若符合第三志愿投档条件且有计划空额,则向第三志愿投档录取。

  例如:甲考生第一志愿 A 学校的2个专业,如果甲考生没达到 A 学校第一个专业录取分数线,可到下一个专业录取,如果第一志愿 A 学校的2个专业都没被录取,系统将甲考生投档到第二志愿 B 学校的2个专业,以此类推。

  (四)自主招生

  当考生未能被填报的学校和专业录取时,可以参与经新生注册后仍有招生计划空额的中职学校自主招生进行补录。

  中职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逐级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并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服务保障。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全市中职学校志愿由考生在网上进行填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填报志愿,或强制性要求考生填报某一学校志愿。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全市中职学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妨碍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严禁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凡是被我市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的普通高中补录。全市中职学校需在8月22日前将第一阶段已报名注册的新生数据导入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确认,在11月21日前将第二阶段自主招生补录注册的新生数据导入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确认。未经录取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

  (三)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各地应组织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向学生全面介绍2022年汕尾市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要求。全市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合理填报志愿,确保考生了解中职学校志愿填报的要求和方式方法。对群众和学生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考生对中职学校志愿填报的知情权、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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