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招生政策 2023-04-01 405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成都文理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普通本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三、组织保障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成立以我校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

(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洁,形象气质好。

3.面部、颈部、胳膊、手部、腿部无明显疤痕、胎记和纹身,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4.身高要求:净身高:女生163-172cm,男生174-185cm,以专业体检结果为准。

5.体态要求:行走正常,无明显的“O”型、“X”型腿,无扁平足。

6.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7.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8.发型要求:女生盘发露出前额,男生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领。

9.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1.网上报名参加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应于2023 年 3 月 10 日 9:00 至13日12:00,登录成都文理学院官网(http://www.cdcas.com.cn)进入“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高职单招报名考试费并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确认以缴费为准,报名费130元/人。

2.考生填报时,只能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不得兼报。

3.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三)资格审核

2023年3月24日(周五)9:00—17:00,考生本人需携带《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资格审查表》(考生完成志愿确认流程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户口簿或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我校招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签订《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总分为500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00-18:00;

3.熟悉考场:2023年3月24日 16:00-18:00。

(二)考试地点

成都文理学院金堂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试题由我校自主命制并进行测试,成绩总分200分,考试大纲及考试内容另行通知。详见我校招生网及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相应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我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我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3.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按规定转为普通高考专科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公示

1.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接受社会监督。

2.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在2023年4月1—5日内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我校高职单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3.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时间为准。

(二)高职单招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我校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高职单招宣传、考试、录取工作,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任何第三方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我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招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我校高职单招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网,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

十一、联系方式

(一)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28-61564249

(二)咨询电话:028-61560112、61560113、61560115、61560116

(三)传真电话:028-61560114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更多招生咨询!请拨打热线:400-115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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