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招生政策 2023-04-10 416

  • 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二)省内招生代码:5651

(三)办学性质:民办高职专科

(五)办学地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安康路3号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高职单招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及时查处录取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监督电话:0827-6111819。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

(三)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方式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

(二)学校确认

1.考生应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官网http://www.bzzyjsxy.cn,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凡已缴费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还;缴费以后请保存好相关凭证。

2.缴费以后填报专业志愿,即填报专业第一志愿和专业第二志愿。考生须在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报名类别。

3.3月23日—25日考生到官网登录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用,填写专业志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中职类医药卫生类限制医药卫生类招生。

六、高职单招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

考试科目:文化考试      3月25日  9:00-11:30       

技能综合测试  3月25日  13:30-18:30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安康路3号)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总分50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由学校组织命题,主要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人文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日常学习中的常识性知识 、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总分200分。

2.中职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由学校组织命题,主要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自然科学素质、人文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日常学习中的常识性相关专业知识 、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总分200分。

3.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

1.考生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满分500分,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2.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各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对尚未高考体检的考生需自行到当地招办指定体检医院体检。

3.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类别计划不平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类别计划。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4.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5.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在已参加本年度高职单招考试且成绩在各专业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学校根据计划缺额情况,由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6.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三)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4月1日9:00-5日17:30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在公示期间持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处(行政楼719)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退档手续,不接受电话退档申请。

2.4月6日12:00之前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凡被学校录取到高职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换录到其他学校,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四)对已录取的高职单招考生,进校后按《巴中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转专业申请。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校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学校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学校高职单招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五)本章程由学校高职单招考试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学校高职单招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传    真:0827-3666456

学校官网:http://www.bzzyjsxy.cn

更多招生咨询!请拨打热线:400-115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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