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政策 2023-06-05 523

一、学校全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汇心湖校区)

                         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鼓山校区)

五、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1989名,其中普通高中计划975名,中职计划980名,退役士兵专项计划5名,革命老区专项计划20名,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9名。

 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备注

面向

普通高中

面向

中职

退役

士兵

革命老区建档立卡

乡村医生

定向委托培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20

20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建筑工程技术

3

45

45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工程造价

3

45

45

 

 

 

3500

巢湖鼓山校区

建设工程管理

3

15

15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环境艺术设计

3

10

10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45

50

5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40

40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汽车电子技术

3

15

15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30

30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汽车智能技术

3

15

15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园林技术

3

40

40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3

60

60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药学

3

35

35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临床医学

3

/

/

 

 

9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护理

3

40

40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医学检验技术

3

25

25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康复治疗技术

3

30

30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5

5

 

20

 

3900

巢湖鼓山校区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40

40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智能焊接技术

3

40

40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20

20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45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储能材料技术

3

20

20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金融科技应用

3

15

15

 

 

 

35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大数据与会计

3

30

30

 

 

 

35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会计信息管理

3

15

15

 

 

 

35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电子商务

3

25

25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旅游管理

3

30

30

 

 

 

35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30

30

 

 

 

35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15

15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5

35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软件技术

3

20

20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动漫制作技术

3

15

15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智能物流技术

3

30

30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广告艺术设计

3

25

25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10

10

 

 

 

3900

合肥汇心湖校区

备注: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报考条件及志愿填报

(一)报考条件

非定向委培专业: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定向委培专业: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定向委培)面向具有省内本县(委托培养县区)户籍,并取得2023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须与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书,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

(三)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七、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所需材料:身份证和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图片格式)发送。

提交时间:2023年4月10日前。

提交方式:电子档发送至hzzs@htc.edu.cn

结果公布:2023年4月15日前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考生校考时携材料原件复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并划定合格分数线。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依据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专业分别按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分专业校考资格线,并于2023年4月29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其他社会群体考生,根据其中等教育阶段毕业类型(即参加高考报名时的“毕业类别”),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含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60分三科内容,总分300分,时长150分钟,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须根据其中等教育阶段毕业类型(即参加高考报名时的“毕业类别”),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

(3)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划定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分数合格线。

(4)技能拔尖人才免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和健康素质”“应用分析能力”“理解与沟通交流能力”“职业素养”四个模块,总分3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具体内容详见《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招生网站另行发布zs.htc.edu.cn)。

3、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具体内容详见《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招生网站另行发布zs.htc.edu.cn)。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2023年4月22日

9:00—11:30(省统考)

文化素质测试考点设在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所在地。

职业适应性测试

2023年5月7日

9:00-11:00(校考)

学校测试的考试大纲、测试办法和纪律规定等,我校招生网站另行通知;考场设在校内,考试信息见考生校考准考证。

职业技能考试

2023年5月7日

14:00-16:00(校考)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打印

校考缴费标准及流程:分类招生考试报名费(校考测试费)100元/考生,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军人免收校考测试费。报考我校且文化素质测试达校考合格线的考生,须在2023年5月2日24:00前采取在线支付方式完成缴费,缴费流程学校招生网站另行发布(zs.htc.edu.cn)。缴费咨询热线:0551-82364315。2023年5月4日—5日,考生网上打印校考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指南学校招生网另行发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校考资格。因分类招生考试校考易出现多校同时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各校章程,避免时间冲突而无法参加校考,我校校考测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成绩发布及复核办法

1、成绩查询

①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②学校测试(校考)成绩:5月10日8:00后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或“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查询。

2、复核办法

考生顺利完成校考后,如对学校测试成绩有质疑,可以在5月10日8:00至5月11日17:00前提出申请。将姓名、身份证号、问题表述等三个信息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我校教务处指定邮箱(283537327@qq.com)。学校将对提出申请的考生的成绩进行复核,并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给考生回复。咨询电话:19965028761。

(五)录取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达各招生专业校考资格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针对通过退役军人资格审核且报考专项计划专业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300分满分计入;通过退役军人资格审核但未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专业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入;针对可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的部分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300分满分计入。

考生入学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投向计划尚未录满的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思想道德和健康素质”“应用分析能力”“理解与沟通交流能力”“职业素养”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然相同,则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等级)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中“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高职(专科)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考生如填报未设置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无法按照专项计划政策录取;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临床医学专业为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专业,录取时依据签约县区卫健委提供的分乡镇(村室)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根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5、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 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电子档发hzzs@htc.edu.cn审核,2023年4月15日前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妥善保管材料原件,另行通知进行录取复核,复核通过后可予以免试录取。考核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对应专业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录取办法学校招生网站另行发布(zs.htc.edu.cn)。

6、退役军人招生录取。退役军人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专业的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考生如填报未设置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无法按照专项计划政策录取;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招生专业之间的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之间的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3年5月12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3年5月16日—17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2023年5月26日前,我校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考生信息,录取通知书随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并寄发。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专业不得转专业。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https://zs.htc.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高考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82320580,举报信箱:jwb@htc.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更多招生咨询!请拨打热线:400-115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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