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2023-10-12 316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2023年我校高职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代码:5793)
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业园区西南大道3号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处、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纪委办公室、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信息保障组、宣传组、考生接待组、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我校应急救援技术和建筑消防技术两个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我校体检和体能测试要求。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后,方能报考这两个专业。若体检和体能测试不达标者,选报学校其他专业。体检和体能测试要求如下:
(1)身高:男性160厘米及以上,女性158厘米及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明显肥胖或明显瘦弱者,四肢活动能力受限、身体有畸形者影响跑步、攀登、跳跃的,不能报考。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听力: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但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合格。
(6)嗅觉不迟钝;
(7)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8)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9)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10)无口吃,无传染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11)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02体能合格标准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30-18:00。
3.报考应急救援技术和建筑消防技术两个专业的考生,须在3月24日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体能测试(具体体检和测试时间见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业园区西南大道3号)
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200分。
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500分。
文化素质考试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分专业计划不平衡,我校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各类别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4月1日-5日在我校网站给予公示。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到我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本章程由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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