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2023-10-12 347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四)在川招生代码:5799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颈部、手部无纹身、明显疤痕、明显胎记,无明显x、O型腿,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 月1 日9:00至7 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3年 3 月10 日 9:00 至 13 日 12:00,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ncvcct.com/)下“招生**”专栏下“招生网”或直接访问我校招生网页( https://zjc.ncvcct.com/),确定专业志愿。
1.普高类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2.中职类考生按照自己所学中职专业类别报考对应类别专业(具体对应专业见招生计划表),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3.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一经缴纳,不予退费)。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三)资格审核
1.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需在2023年3月24日14: 30——18: 00,持《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考生二代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处审核报考条件。
2.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招生**”栏目下的“招生网”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高职单招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 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4:30——16:00
(二)考试地点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
(三)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普高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测试体育专业技能,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参照最新《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进行测试,总分20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满分120分,专项考试满分80分。
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体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报考了两个志愿且其中一个志愿为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先于2023年3月25日14:30—16:00参加笔试,笔试完成后再参加体育专业技能测试。
(2)报考除社会体育专业以外各专业的普高类考生、中职类考生均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意识、社会认知、职业认知、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素质进行测试。
(四)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将录取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类别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作退档处理。
3.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网站为我校官网(https://www.ncvcct.com/)下“招生**专栏下“招生网”,招生网的网址是https://zjc.ncvcct.com/,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31日。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若要放弃录取,必须在3月31日18:00前将考生本人手写,经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原件放在一起拍照,以图片形式发至学校招生**处邮箱(ncwlzyzjc@sina.com),申请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因考生主动放弃而空出的招生计划,不予补录。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五)录取报批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高职单招被录取的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 、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处联系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
邮政编码:637400
联系电话:0817-6632388、6636388、6790588、6632166(传真)
联系邮箱: ncwlzyzjc@sina.com纪检监督电话: 0817-6632278学校官网: https://www.ncvcct.com/学校招生**网: https:l/zjc.ncvcc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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