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4-02-01 275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创建于1955年,是省属公办普通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获评“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育人成效50强”,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全国1+X宠物护理与美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和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大学生综合满意度50强、全国农业高校毕业生**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最受新农村信赖的学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绿色学校等系列荣誉称号。
学校地处“世界风筝都”潍坊市的市中心,面向全国30个省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万人,是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
01、招生对象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先完成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春考和夏考)报名手续,才可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02、招生专业类别及计划
2024年设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计划4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40人。
03、报名方式
已完成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春考和夏考)报名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0日—23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m.sdzk.cn/)选择“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或直接登录学校网站(https://www.sdmy.edu.cn), 点击“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图标选报专业。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置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报名考生须于2024年2月24日-27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未完成缴费的不予安排考试;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04、考试安排
(一)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日(周日),考试方案将于2月2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dmy.edu.cn/)发布。
2.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具体方案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
(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文化素质考试”的方式进行。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日(周日),考试方案将于2月25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dmy.edu.cn/)发布。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05、录取规则
(一)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总成绩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15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未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类只有一项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不予录取。
(二)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由本人于2024年2月25日(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前向学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应与所报考专业类别相同)发送至邮箱:sdmxzs@163.com,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三)技能加分。具有突出专业特长,获得省级行业专业技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奖项的,可于2024年2月25日(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前向学校提出技能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应与所报考专业类别相同)发送至邮箱:sdmxzs@163.com,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在考生对应专业技能考试原始成绩基础上加分,加至满分为止。按考生总成绩与其他考生一同排序,择优录取到对应类别专业。
(四)优先录取。与我校合作共建的生源基地,由校长实名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或具有突出特长,或在校期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由本人于2月25日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个人申请书、推荐信及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mxzs@163.com,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五)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将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计划满额为止。剩余计划可录取服从调剂考生。
同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单独考试招生录取
1.中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甘孜项目录取。根据专业类别,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项目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满额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类型录取,剩余计划调入其他专业类别录取。
2.其他考生录取。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将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满额为止。考生不能跨专业类别录取。剩余计划从专业类别内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同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其他
1.根据生源情况,如有剩余计划,将调整至考生较多的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顺序递补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凡被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联系方式
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88号
网址:https://zs.sdm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36-8581030、3081030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sdmyz
招生咨询QQ群:76952768 7540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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