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4-04-17 595
这两天,“强基计划”试点高校陆续发布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教育部2020年出台意见,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称为“强基计划”,力求探索更科学、多维度的考核评价模式,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培养后备人才。今年,“强基计划”的一大变化特点,就是不少高校新增了招生专业。
梳理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可以发现:
招生专业扩展到更多国家重大关键需求领域
“强基计划”此前招生专业主要以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等方向的基础学科为主。但近两年,招生专业已不断扩展到更多国家重大关键需求领域的基础学科:
强化对基础学科兴趣浓厚的考生进行选拔
那么“强基计划”,适合哪些学生报考,今年又有哪些录取标准,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两类学生可以报考“强基计划”,一是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第二类是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例如,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或二等奖的考生。
两类考生,都需要参加2024年高考。录取中,高考成绩占85%,校考成绩占15%。
今年“强基计划”的选考科目要求增加化学,部分高校还在入围校考的考核办法中,加大了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的权重。
在选拔机制方面,部分高校提前了校考时间,首批采用“高考后、出分前”进行校考的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南京大学的“复交南”模式今年没有太大变化。今年,兰州大学也跟进这个模式,由原来的高考成绩公布后依据高考成绩入围校考,改为高考成绩公布前提前校考,强化对基础学科兴趣浓厚考生的选拔。
考生需4月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按照报考流程,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4月30日前要完成网上报名。6月,考生统一参加高考。高考后,高校组织校考。7月初,试点高校完成录取。未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还可以正常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环节。
多数试点高校明确要求,“强基计划”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今年,不少高校也对本研衔接的专业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定。
南京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南京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南大强基”),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01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学生。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且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02
招生专业及报考要求
我校2024年强基计划各省(区、市)第一类招生计划数以报名平台公布为准,第二类考生单列计划。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
招生专业的科类(选科要求)和第二类考生报考竞赛科目要求如下:
03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4月15日起至4月30日,第一类考生可登录南大强基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并填写《南京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报考基本信息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按要求将体现个人学科潜质的信息和支撑材料上传至报名平台“附加信息”处。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且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
4月15日起至4月26日,第二类考生可登录南大强基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报名。考生只能在竞赛科目所对应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志愿,并上传竞赛成绩证明。我校将对考生的学科特长进行审核,预计4月28日通过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南大考核。
1.初试。
我校拟于6月16日左右组织初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第一类考生参加初试,须于6月10日22:00前,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初试并交费。逾期未完成确认或未完成交费的,均视为放弃后续选拔。对确认参加初试又无故放弃的,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分省各专业计划的3倍,分别划定各省(区、市)各专业复试资格线。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复试资格。
审核通过的第二类考生不参加初试,须于6月10日22:00前,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2.复试。
我校拟于6月18日左右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其中,对第二类考生,我校将结合考生学科特长组织面试考核。
入围复试的第一类考生和第二类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和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体测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体测学生最后。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
2.我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南大考核成绩(满分150分)”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其中,对第一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由初试(满分50分)和复试(满分100分)成绩组成,录取时依据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排序。对第二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即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对于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类考生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使用二类生单列计划录取。
3.我校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公示各省各专业综合成绩录取标准,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04
培养方案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研究型高校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育人资源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三元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造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关键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性活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根据学生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化、多阶段、动态性进出”考查机制,为学生建立动态进出通道,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特长与潜能的研究方向与目标。
(二)通专融合的优质课程体系。依托南京大学通识教育2.0体系,帮助学生融会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广博的视野,提升综合素养。以文理工医协调与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修平台,构建本研衔接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有深度和广度的探究。
(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训练体系。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开展“每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坚持大师引路,实施“每生一导师”,通过师生深度交流协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养成;加强国内外交流,推进“每生一游学”,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开拓学生学术视野,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开展强基铸魂专项计划,增强学生爱国报国情怀。围绕学生信仰坚定、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生涯发展、国际视野拓展、领导力提升等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研究与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学习与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体系。
05
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或教育行政部门。
(三)被录取学生不参加入学后面向新生的二次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南大强基招生专业之内,具体按照各专业动态进出方案实施。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我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六)南大强基招生录取、入学培养及本研衔接转段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06
监督保障机制
(一)南大强基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规线索举报电话025-89680819。
07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08
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省市
说明:
(1)考生高考体检结果需符合报考专业类的相关要求,其中Ⅰ指色弱不能被录取,Ⅱ指色盲不能被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类)要求方可报名,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2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3个专业(类)志愿,我校不再安排专业调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认考试
6月15至18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不再参与后续的入围排队。对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并入围却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 如实记入诚信档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7日,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一类考生,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 6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上理科60分(含)、文科40分(含)、高考综合改革30分(含)。对于确认考试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即可入围学校考核。
(五)高校考核
7月1日-2日,举行高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育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系统中准考证和《测试公告》。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实行合格考,不计入高校考核总分,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
2、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测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所申报入围学科的基本素养;面试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85%+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外语)、数学成绩,报考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外语)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该省市同科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实施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采用3至4年的弹性学习年限。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学校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学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不得转到其他普通类专业。
实行阶段性学业考核和动态退出与补入机制。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每学年对强基生进行一次阶段性学业考核,并实施动态进出机制,确保强基生的培养质量。学业考核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应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应转入本专业的普通班就读;如本专业没有普通班,学校将提前明确退出学生可转入的相近专业范围,且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原则上不再遴选补入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强基生也可申请自愿退出强基计划。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再享受强基生的相关待遇。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学校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交叉、强创新”的培养路径,整合全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重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本科阶段旨在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创新欲望;硕博阶段旨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创造性成果。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独立的培养方案,单独编班组织教学,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施导师制、书院制、完全学分制与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卓越化、本研一体化的“三制五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能够更好激发学生潜能与创造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推荐研究生(含直博)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2、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本科阶段优先享受校长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励,并设立专门奖学金,在硕博阶段享受最高级别学业奖学金。
3、学术交流
(1)公派留学:本科阶段,资助强基计划学生整建制赴海外国际高水平大学学习交流,为每位学生提供至少一次参加国际高水平竞赛、国际暑期学校、国际联合毕业设计等各类国际交流项目或活动的机会;博士阶段,全额资助每位学生赴海外国际一流大学联合培养一年。
(2)学术会议:本、硕、博阶段,支持学生发表国际会议论文、并参加国境外会议各一次。
4、科学研究
本科阶段,为每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导师,学生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课题研究;强基计划学生在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创新实践活动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
5、荣誉
设立一批“荣誉课程”;在各类评奖评优活动中,单独划定名额;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优先授予“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所在班级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先进班集体”;对优秀毕业生授予“荣誉学位证书”。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 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东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东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2024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招生咨询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电子邮箱:zhaoban@seu.edu.cn
各个院系培养咨询电话:
哲学强基招生咨询 卞老师
电话:13218020721
数学强基招生咨询 严老师
电话:13913880556
物理强基招生咨询 陈老师
电话:13851829045
化学强基招生咨询 王老师
电话:15751766545
东南大学招生网:https://z .seu.edu.cn
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ddjwjcc@pub.se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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