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考资讯 2024-05-06 414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招收留学生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CSC)资格,招收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资格。现有49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65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艺术类专业现开设有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等9个本科专业,拥有音乐、设计、舞蹈、美术与书法4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艺术专业教学科研设施齐备,拥有高水平音乐厅、器乐排练厅、合唱排练厅、计算机音乐工作室、设计制作工作室、多声道专业录音棚、视听室、专业画室、同声传译室、手绘实验室等各类教室、琴房200余间。建立校外艺术类专业实践基地110余个,研究生工作站9个,建有艺术创作与制作中心、艺术创新中心、美育研究与实践中心等多个艺术类教学科研平台,是长江流域重要的艺术教育研究中心,先后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8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21人,11名教师入选中国音乐家、美术家和舞蹈家协会会员,8名教师入选湖北省文联中青年优秀文艺人才库,30名教师入选湖北省音乐家和美术家协会理事,9名教师分别担任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米兰设计周国赛和NCDA未来设计师大赛专家评委。近年来,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师先后获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湖北省社科基金等各类省部级项目100余项,出版专著75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各1项、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奖和省奖各1项,获批艺术类省级一流课程5门。

学校坚持在教学实践中增强师生服务社会的本领,在社会服务中提高师生艺术实践和创新能力。近三年,学校艺术团受邀参加第34届中国电影金鸡奖颁奖盛典、第36届中国电影百花奖颁奖盛典、第8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中央电视台五四青年节文艺演出、中央电视台《与人民同行—纪念毛泽东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80周年特别节目》、中央电视台《东南西北贺新春》、CCTV-6电影频道M榜颁奖盛典、首届楚文化街开幕式,以及北京冬奥会宣传片《一起向未来》等国家大型文艺活动的录制。

学校着力提升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近三年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艺术类学科竞赛中获奖120余项,在国内外音乐、设计、舞蹈专业竞赛中获奖200余项,134幅美术作品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美术作品展。学校与100余家艺术类专业招聘单位合作,保障学生充分**,**率保持在95%以上。学校艺术类各专业均具备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每年有许多优秀毕业生保研或考研至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意大利都灵音乐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音乐学院、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学府。

招生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本专业旨在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能够掌握音乐教学基本技能和现代化教育技术,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音乐表演技能,具有国际视野、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在文化馆站、大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音乐表演: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扎实音乐理论知识、综合实践技能、较高文化艺术修养,能从事专业音乐表演、国民音乐教育和社团音乐组织管理等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音乐专业人才。本专业分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和作曲等四个方向招生。音乐表演(声乐表演)唱法种类:民族和美声;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乐器种类:二胡、笙、唢呐、竹笛、古筝、琵琶、扬琴、中阮、大提琴、小提琴和民族打击乐。

舞蹈学(师范类):本专业旨在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创新精神佳,综合素质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宽厚的人文素养,能从事舞蹈教育教学和舞蹈表演并兼具一定音乐基础和技能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美术学(师范类):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较高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理解和掌握美术学的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好的艺术鉴赏能力、逻辑思辨能力、综合分析研究能力、理论表达能力,能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文博艺术管理、视觉文化活动策划、新闻出版、画廊、博物馆、美术馆、网络媒体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设计视野,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方法与技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传播机构、企业市场部门、教育领域、研究单位,能从事视觉传达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环境设计: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敬业精神、高尚设计职业道德及创新精神,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研究型人才。

产品设计: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产品设计相关的专业基础、产品设计制造等方面的知识和应用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业产品艺术造型设计修养和素质,掌握必备的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数字媒体艺术: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质、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能从事影视特效创作、影视后期制作、网络交互设计制作、自媒体编辑等领域工作,具备全球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基本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制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1.报考舞蹈学专业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性考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2厘米,女性考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2厘米。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男性考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2厘米,女性考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2厘米。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健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专业考试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统)考成绩,省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在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省级招生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省级招生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则,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①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③舞蹈类专业:(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2。

对于首选历史(文科)和首选物理(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分别排序录取;否则,统一排序录取。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生计划

备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杂志,以最终官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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