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4-07-24 2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代码:4152012822
学院全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校区(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邮编:556000);贵州省丹寨万达校区(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长兴大道,邮编:557500)。
学院简介: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凯里市。学院办学历史始于1956年,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全国教育工作先进集体、首批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贵州省文明单位等。学院风光秀丽,人文厚重,校园占地面积1503亩,校舍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3万余册。集农、商、工、医、育等多学科于一校,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服装设计与工艺、畜牧兽医、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建筑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学前教育等;聚职教名师与能工巧匠为一体,现有教职工721人,其中专任教师510人、高级职称教师195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04人、州管专家5人。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5万余人,优秀学子获全国**创业典型人物、创业英雄百强、百名成才典型等,为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技术技能型人才;承“格物精技,敬业乐群”之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发展战略,着力创建“民族标杆,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
丹寨万达校区是由万达集团在贵州省丹寨县投资近3亿元建设,位于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毗邻万达旅游小镇,校园占地面积约300亩,校舍建筑面积5.2万平米,拥有公园式的校园环境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有宜人的自然环境和浓厚的文化氛围。目前共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等专业。万达集团提供足量**岗位,优秀毕业生可选择到万达集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招生**处为学院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条 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切实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规范招生,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今年招生专业25个,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市、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八条 校区专业安排
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
2.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专业第一学年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第二、三学年为凯里市校区。
3.其他专业就读校区为凯里市校区。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海南、广东、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湖北、江西、山东、山西、西藏、青海等省(市、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六章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2.录取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的方式进行,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委会规定的加分提档原则录取。
3.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专业优先),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各专业中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人数满额就不考虑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第一专业志愿人数不够,再依次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中各专业投档成绩从由高至低排序再录。若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可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调剂时仍未能录取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予以退档。
4.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外语考试类别:高考语种不限,但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遵守诚信原则,凡填报我院志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斟酌专业调剂选择,若注重选择学校则选择服从专业调剂,注重选择专业则将理想专业顺序填报且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年,具体资助标准由学院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4)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2.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按照黔教助发〔2015〕274号文件,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元/年。
3.学院奖助学金:学校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学院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确定。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8000元/年,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毕业、**与升学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第十四条 实行双向选择**,学校负责推荐**,近几年**率90%以上。
第十五条 毕业当年可参加贵州省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考试,升入贵州省本科院校学习。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如遇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5-8585086、8365272、8366305
传真:0855-8585086
学院网址:http://www.qdnpt.edu.cn
电子邮箱:qdnzy128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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