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4-10-24 45

一、招生对象及类别

全日制专科学历生

二、学制

标准学制3年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临床医学:20人

护理学:20人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规定,持外国有效个人因私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

2.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社会的 公序良俗,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外国来华留学生健康检查标准”;

4.年龄范围:18-25周岁;

5.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并具备相关证书。

(二)入学条件

入学时需具备基础汉语水平,并参加申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入学面试。(学校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并发放校级奖学金资助其完成学业,详见本简章第七条第一款)

五、报名方式及材料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hhwszyxydwjl@163.com。

2.现场报名:申请者本人或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校 进行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804办公室)。

(二)报名材料

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请使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提交Word电子文档和纸质签字版扫描件);

2.护照个人信息页 (护照有效期在一年以上),最近一次使用的签证页和出入境盖章页扫描件(暂未办理护照的,可先提供身份证扫描件);3.电子版免冠照片(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不低于320*240像素,高宽比为4:3,大小为100—500KB,JPG格式);

4.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需公证,并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5.高中毕业考试成绩或同等学历成绩(需公证,并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6.HSK四级成绩报告;

7.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公证,并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8.家庭经济担保证明(需公证,并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备注: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PDF格式的正规扫描件

六、收费标准

1.学费:18000元(人民币)/学年

2.住宿费:1000元(人民币)/学年

3.教材费:具体金额参照教材定价执行

4.相关手续费用:保险费435元(人民币)/年、健康体检费233元(人民币)/次、居留许可费400元(人民币)/年 (备注:具体收费金额参照现行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七、奖学金

(一)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外国留学生校级奖学金

为鼓励各国留学生积极报考我校,学校设立校级奖学金资助留学生在规定学制(3年)内完成学业,具体奖励标准及要求如下:

1.符合入学条件且学业成绩合格的留学生,每年可申请19000元人民币奖学金,支付学费、住宿费;

2.在学期间每月定期发放500元人民币生活补助,寒暑假期及因特殊情况在国外进行线上教学除外;

3.留学生在学期间可申报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若申报成功,该生不再享受校级奖学金资助政策,且需缴纳当年学费、住宿费。

4.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5.被录取学生在入学时与学校签订“奖学金协议”。

(二)外国留学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申请外国留学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被我校正式录取入学并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专科学历生;

入学时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无挂科及违规行为记录,汉语水平等级达到4级以上;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最高学历证明或毕业证明(需经公证)、学习成绩单、语言水平证明、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年/人;

奖学金用于支付奖学金生的学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用;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享受校级奖学金。故意隐瞒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奖学金生资格,并要求退还已领取的奖学金。

未尽事宜按照《外国留学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它奖学金

1.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请信息,请参照:

https://www.campuschina.org/scholarships/index.html

2.其他奖学金具体申请信息,请参照:

https://www.istudy.sdu.edu.cn/info/1403/3405.html

八、报名截止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4年08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提交。

九、考查与录取

1.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将对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考查,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

2.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将在2024年09月前向已录取学生发送录取通知和相关材料。

十、报到入学

1.报到入学时间及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应出具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不能提供真实原件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我校申请,获批后可延期报到;未经批准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中国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杏林路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804办公室

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电话:0086-873-3057541

电子邮箱:hhwszyxydwjl@163.com

学校网站:https://www.hhwzy.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归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对外交流合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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