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2024-10-31 94
01院校全称: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02院校国标码:
12647
03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04层次:
专科
05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6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建筑工程技术(中美合作)、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合作办学,学生修满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美国圣马丁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证书。
07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等,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08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09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10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2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二)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对所有进档考生,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九)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位次或名次号先后排序,无位次或名次号的省份则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十)学校对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13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6000-7500元/学年。(实际收费标准以上级最后核定为准)
住宿标准:1200元/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14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5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
16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招生网址:http://zs.zjtongji.edu.cn:8008/
微信公众账号:tjzsjy
17其他须知:
(一)艺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三)本章程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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