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信息 2025-03-31 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部分专科专业中实施单独考试招生,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安阳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址:我校有安阳、原阳两个校区。
安阳校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
原阳校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人民路西段6号。
第四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了安阳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舆情监控组。我校高职单招命题、考试、宣传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均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安阳学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1.安阳校区单招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设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空中乘务、无人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商务英语、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融媒体技术与运营、计算机应用技术。
安阳校区单招专业录取的考生在安阳校区就读。
就读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
2.原阳校区单招专业有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旅游管理、财税大数据应用、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绿色低碳技术、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原阳校区单招专业录取的考生在原阳校区就读。
就读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人民路西段6号。
3.两校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主管部门审批公布为准。退役士兵单列计划为20人,原阳校区高职单招计划单列。高职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执行。
第四章 志愿填报
第十条 志愿填报
1.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艺术类专业,不能与其他类专业混报。
2.报考我校高职单招专业的考生,两校区专业不得混报。
3.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21日9时以后登录“安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ayxy.edu.cn/zsxxw/)下载打印“安阳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
第五章 考试办法
第十一条 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准考证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安阳学院。报考我校两校区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均在安阳校区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办法
我校2025年对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中职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我校以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组织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
(1)高中毕业生,使用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各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后,计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则赋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级的科目,折算为90分;为B等级的科目, 折算为80分;为C等级的科目, 折算为70分;为D等级的科目,折合算为60分;文化素质总分为150分,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总分÷270)*150。
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则赋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级的科目,折算为90分;为B等级的科目, 折算为82分;为C等级的科目, 折算为74分;为D等级的科目,折合算为66分;为E等级的科目,折合算为60分;文化素质总分为150分,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总分÷270)*150。
(2)中职毕业生及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分值为15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
2.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技能分值为2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或操作考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对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安全素养、人文素养等。
(2)报考舞蹈编导、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①舞蹈编导
自备一段三分钟以内的舞蹈(种类不限)以及自我介绍。舞蹈表演中若需要伴奏音乐,请自备mp3格式音乐放置于U盘内(U盘内请勿存放其他文件);演出服装需要自备。
②音乐表演
自备一段三分钟以内的才艺展示(声乐、器乐种类不限)以及自我介绍。需要播放伴奏音乐,请自备mp3格式音乐放置于U盘内(U盘内请勿存放其他文件);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请自备;演出服装需要自备。
③视觉传达设计
考试内容为素描,考生需自备0.5mm黑色中性笔、铅笔、炭笔、橡皮、削笔刀等绘画工具。
④播音与主持
自备一段2分钟内的文学作品朗读(题材类型不限)以及依据指定话题或材料完成时间为2分钟左右的话题评述。
3.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技能竞赛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我校招生**处,并填写赋分申请表。我校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职业技能考试赋分,具体赋分规则如下:
(1)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省级三等奖的考生,赋分10分;省级二等奖的考生,赋分20分。获得多个省级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按照最高级别赋分。
(2)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者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项目须与所填报专业类别相关,否则不予赋分。
4.报考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 号)要求进行免文化素质考试资格条件申报,申报通过后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1)高中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中职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秉承公平原则,进行公开选拔,择优录取。
3.我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体系要求,按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录取。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加试成绩择优录取。两校区高职单招根据招生专业及计划分校区进行录取。
4.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且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
5.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十四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生源学校于4月7日17时前将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交予我校招生**处。我校对申请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免试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随我校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质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2025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与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2025年普通专科学费14500元/生/学年,艺术专科学费1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六人间1500元/生/学年,八人间14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专业毕业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安阳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奖励与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资助措施。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700元/生/年,3700元/生/年,2700元/生/年三档。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自主**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生/年;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安阳校区:
0372-2176666、 2178888 、2171999
原阳校区:
0373-6331000、8035999
监督电话:0372-2171111
学校官网:http://www.ayxy.edu.cn/
邮 箱:ayxyz@163.com
第二十一条 安阳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招生宣传。请广大考生以我校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安阳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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