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25-06-12 31
根据《四川省2025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民族地区“9 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宏发路94号
(三)学历证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 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 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01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
4800元/年 |
涉藏州县 |
02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
48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03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计算机类 |
5200元/年 |
涉藏州县 |
04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计算机类 |
52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 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 3”学校应往届“9 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5年3月25日8:00至27日17:00,登录我院官网(https://www.nczy.edu.cn)“9 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报名,确定所报考专业志愿,并同时扫码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5年4月7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 3”高职单招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 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 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 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教师教育系 |
学前教育 |
1.普通话朗读测试(60分):在统一提供的素材中现场随机抽取一份,用普通话进行朗读。2.专业技能测试(90分):在幼儿歌曲弹唱、声乐表演、舞蹈表演三项技能中,根据自己特长,任选一项且自备曲目进行现场展示。 |
2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数字媒体技术 |
总分:150分 机考 1.Windows 7操作系统的常用基本操作; 2.Office 2016办公软件的使用。 (1)Word 2016字表处理软件的操作与使用; (2)Excel 2016电子表格软件的操作与使用; (3)PowerPoint 2016演示文稿制作软件的操作与使用 |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25年4月10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面试) |
(四)考试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小龙宏发路94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五)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4月8日—4月9日登录我院“9 3”高职单独招生报名系统(www.nczy.edu.cn)打印准考证。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3.普通类“9 3”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1日至4月25日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 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4月12日10:00后,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https://www.nczy.edu.cn)查询考试分数。对成绩异议者,可于4月12日10:00至17:00,拨打我院监督电话:0817-2706866,复核成绩,逾期不再受理。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期间(4月21日至4月25日),若要放弃录取,请将本人放弃录取申请(必须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号等信息以及本人和家长签字)和身份证拍照以图片形式发至学院招生**处邮箱(nzyzjc@163.com),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截止时间4月2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9 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 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 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 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 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3月25日8:00至27日17:00,考生登录我院官网(https://www.nczy.edu.cn),填报报名信息,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4月7日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三)4月8日至4月9日,审核合格的考生在我院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四)4月9日9:00至16:00,申请免试的考生到学校明德楼219室提交相关资料,所有考生均可到校熟悉考场。
(五)4月10日,考生按规定参加考试。
(六)4月12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成绩。
(七)4月21日至4月25日,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并办理录取手续。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 “9 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9 3”高职单招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我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9 3”高职单招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四)凡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9 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注册且未履行相关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 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 3”学校在“9 3”专项**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 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 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我院负责解释。
十、学院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处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宏发路94号
邮政编码:637131
咨询电话:0817-2702232,3542716,2706598(传真:2702232)
监督电话:0817-2706866
咨询QQ群:833253237
学校招生网: http://zs.nczy.com/zsxt-web/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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