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建校时间 2003年
  • 校园面积 -
  • 学生人数 0
  • 教师人数 0
  • 层次 专科
  • 类型 政法
  • 藏书
  • 人气值 17645
  • 推荐指数
学校介绍

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址为市城关区夺底路68号。其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干部学校附设公安学校,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迁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现公安大学)内建立班。1960年4月由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班迁回办学,称自治区公安学校。1980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易名为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为政法序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由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共开设了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政治安全保卫、道路交通管理、侦查、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7个专科专业,学制3年。

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班迁回办学,称自治区公安学校。1980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易名为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由自治区公安厅主管。
 
截至2020年2月,学校设有侦查系、治安管理系、警察管理系、法律系4教学单位,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侦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刑事科学技术8个专科专业。
 
学校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侦查系、治安管理系、警察管理系、法律系、基础部、培训部、科研所等12个副县级机构,总编制375人。
 
现有教职工135人,其中专职教师68人。有在校生1318人,其中普通专科生880人,试点班289人、函授生149人。现有教师10人。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公安文秘8个专业。学制三年。
 
学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教育厅的大力指导下,通过学校党委一班人和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本着为公安教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不断改革创新,扎实勤恳敬业,积极开展学校的各项建设工作,使学校的管理、教学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正规化。
 
学校为公安战线培养输送了2600多名公安专业毕业生,培训轮训在职民警10000多人次,培训保安等1800多名。毕业生遍布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绝大多数已成为业务骨干,有的已走上处、局、科、所、队等领导岗位,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维护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突出公安院校办学特色,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加实践课的开出率,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学校始终重视加强实验室建设。现有痕迹检验室、模拟审讯室、尸体解剖室、刑事照相实验室、文件检验实验室、侦查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室、微机室等。有85%的科目实现了多媒体教学。学校规划将继续大力加强实验室建设,重点建设好物证检验、法化、刑事照相等实验室,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学校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刑事科学技术和物证检验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