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考资讯 2021-03-31 503

 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并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高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也是“特色985工程”建设平台和全国本科教学优秀学校。现将我校2015年艺术学门类招生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

  二、招生计划

  1. 2015年我校艺术类全国招生计划为270人,其中设计学类专业和绘画专业共计划招生240人,音乐表演专业共计划招生30人。

  2. 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别

招生人数

主干课程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210人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版式设计、标志设计、VIS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公共标识与导向设计、商业摄影。

环境设计专业:建筑制图、居室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综合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景观设计。

产品设计专业:工业设计机械基础、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形态设计、展示设计、产品设计、设计表达。

绘画专业

30人

绘画创作方向:素描、色彩、油画、中国画、版画、中外美术史、综合材料、艺术市场、专业创作。

公共艺术方向:素描、色彩、综合材料、壁画、雕塑、中外美术史、公共艺术设计、景观艺术、专业创作。

音乐表演

30人

声乐、表演、钢琴、视唱练耳、乐理、基础理论课、和声学、乐器演奏、民族民间音乐、复调、歌曲作法、曲式学、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独奏、重奏、合奏、室内乐、欧洲管乐艺术史、弦乐艺术史等。

  3. 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① 招生省份

  设计学类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天津、重庆22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浙江、广西、云南、四川、重庆、天津7个省(市、自治区)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重庆19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浙江、广西、云南、四川、重庆5个省(市、自治区)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省份:辽宁、湖北、江苏、河北、山东、广西、湖南、安徽、四川 9个省(市、自治区),均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

  ②分省招生计划:专业招生分省计划均以省级招办公布为准。另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预留计划为15名,音乐表演专业预留计划为5名。最终预留计划使用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安排。

  三、报考条件

  1. 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2015年高考报名工作。

  2. 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校考。

  3、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跨省参加考试。

  四、校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1. 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报名。

  2.各省具体考点及校考日期见后文。

  3. 设计学类与绘画专业可以兼报。

  4. 报名考试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执行,每人收取200元考试报名费。

  五、考核办法

  1.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专业类与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设计学类与绘画专业

素描

上午8:30-11:30

科目具体考试时间按各考点公布为准

色彩

下午2:00-5:00

  2. 考试成绩通知:2015年4月20日以后,艺术类考生可以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wjtu.edu.cn上查询校考专业成绩和各省(市、自治区)校考专业合格控制线,校考合格考生自行[FS:PAGE]通过网页打印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文化课成绩: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艺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艺术类理科文化控制线)×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
    (2)录取办法:
    A、美术类校考省份:总分=校考专业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B、美术类联考省份:总分=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
    C、音乐类联考省份:总分=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校考专业成绩(无校考省份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为准)、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招生计划15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待遇、授予学位及**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 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绘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待遇: 对成绩优秀、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情况: 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本科学生中10%—15%的优秀毕业生可免试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九、监督机制及申述渠道
    1、我校艺术学门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及邮箱:028-66366065  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处和艺术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地址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政编码: 611756  招生考试科:028-66366373

十二、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8—66367527熊老师(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网上咨询:http://zhaosheng.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yscb.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信息网)

附: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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