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21-09-08 113

一、总则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四川航天管理局三方共建的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精神,特制定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1.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3.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高职单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4. 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5.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6. 高职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招生录取工作组: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高职单招章程制定、单招计划拟定、计划上报、招生宣传、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单招考务工作组: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高职单招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技能综合测试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组: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网络运维及安全等工作。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1. 中职类考生(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高职类)、普高类考生(普通文理、艺体)

  2. 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年龄20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身高173-185厘米,女生身高163-174厘米;

  (3)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

  (4)无色盲、色弱、斜视;

  (5)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

  (6)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7)无精神病史、遗传疾病、肝炎、结核等传染病;

  (8)身体符合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213408:0014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我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认。

  2. 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31708:002018:00,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scavc.edu.cn),填报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9个平行专业志愿,同时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并在线打印准考证。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只能填在第一志愿,且后续志愿不能再填报非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

  中职类毕业生只能填报符合中职类别要求且技能考试内容相同的专业。一志愿填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后续志愿若选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不受“技能考试内容相同”的限制。各专业技能考试内容见招生专业技能综合测试类别表。

  3.资格审核。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院提供相关资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1. 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说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坚持考生自愿原则。

  2021年我院共有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三年,与全省普通单招报名方式相同,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

  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联合开办,项目创立于2013年,获教育部认可,是正式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双学历项目,全面引入TAFE教育资源,澳方专业外教总授课1500课时,毕业时获得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专业文凭和我院专科毕业证书。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联合开办,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项目充分利用和发挥中意两校各自的优势与资源,培养兼具信息传播理论、数字媒体技术和设计管理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毕业时获得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颁发的学分课程结业证书和我院专科毕业证书。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科目

  2021年3月26日

  8:30-16:30

  办理考试手续、技能综合测试

  2021年3月27日

  9:00-11:30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13:30-18:00

  技能综合测试

  (二)考试地点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参加文化(普高类)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总分300分。

  (2)技能综合测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满分200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1)文化考试:参加文化(中职类)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总分300分。

  (2)技能综合测试:技能综合测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三类,考生根据自身类别与报考专业不同按下表规定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及内容请详见测试大纲。

  招生专业技能综合测试类别表

  专业名称

  中职类毕业生

  普通高中

  毕业生

  招生类别

  测试类别

  精密机械技术

  加工制造类

  技能测试

  面试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电一体化技术

  飞行器制造技术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机械设计与制造

  数控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汽车类

  技能测试

  面试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汽车营销与服务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技术一类

  技能测试

  面试

  计算机网络技术

  动漫制作技术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技能测试

  面试

  工程造价

  空中乘务

  中职所有类别

  面试

  面试

  学前教育

  教育类

  面试

  不招

  物业管理

  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医护类、材料类

  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资产评估与管理

  旅游管理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中职所有类别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

  应用电子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展示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产品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我院文化素质考试、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均不折算。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我院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学前教育、空中乘务和中外合作办学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若平衡后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在官网公示,公示期间若有考生愿意就读,发送传真到我院,分普高和中职根据缺额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计划仍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 空中乘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先依据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的高低,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2. 除空中乘务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录取控制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5日至9日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者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时间安排

  (一)2021年3月4日08:00至14日18: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

  (二)2021年3月17日08:00至20日18:00,考生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scavc.edu.cn)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三)2021年3月23日10:00至3月25日在线打印准考证。

  (四)2021年3月26日8:30~16:30,安排在26日进行技能综合测试的考生进行考试。若没有条件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校现场打印。

  1. 提交材料: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 现场打印准考证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图书馆一楼大厅。

  (五)2021年3月27日9:00~18:00,文化素质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

  (六)2021年4月1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4月2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电话联系(0838-5884687)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七)2021年4月5日至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录取控制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21年4月5至9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9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可在我院网站下载标准格式)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处办公室,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不再办理退档手续。

  (九)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空缺出的计划录取愿意就读公示专业的考生,仍有剩余计划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录取。

  (十)2021年4月12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学院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4809675、84809638、84809788

  监督电话:028-84801555

  学院网站:http://www.sca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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