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22-08-04 192

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1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类

4800元/年

涉藏州县

2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类

4800元/年

涉藏州县

3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汽车类

4800元/年

涉藏州县

4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类

4800元/年

涉藏州县

5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类

48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6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类

48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7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汽车类

48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8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类

48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6日8:00--8日17:00登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cavc.edu.cn)普通类“9+3”单招报名系统,考生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4月25日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缴纳考试费130元。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学院(系)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计算机科学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建立文件夹、文字录入、排版、Excel表格中的运算

2

电子工程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量具量仪的使用、元件参数测试

3

汽车工程系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量具量仪的使用、几何参数测试

4

汽车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量具量仪的使用、几何参数测试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22年4月26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三星堆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考生录取时以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总分排序。若总分相同,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序在前;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德育成绩。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考生于4月27日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4月28日16:00之前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838-5884687。

4.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22年5月8日至14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4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可在我院网站下载标准格式)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处办公室,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不再办理退档手续。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2年4月6日8:00--8日17:00,考生网上报名。

(二)2022年4月13日—4月18日,考生资格审查,公布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三)2022年4月25日,办理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

1.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四川省2022年9+3高职单招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docx《四川省2022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2.核发《准考证》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三星堆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图书馆。考试费13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3.熟悉考场。

(四)2022年4月26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

(五)2022年4月27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4月28日前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838-5884687。

(六)2022年5月7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对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进行集中审核。

(七)2022年5月8日—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线和拟录取名单。

(八)公示期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4.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5.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6.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八、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2022年“9+3”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考前14天起须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尽量不离开目前常住地,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减少与非常住人员的接触;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每日进行体温自我监测,并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临考前自行打印,本人签字确认后,在4月26日上午参加单招文化考试时交给监考老师查验。考生及陪同者需提供到考场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考生及家长入校均需佩戴口罩,入校后立即到指定地点等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天府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扫场所码,经审查合格后再进行体温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场。

九、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5.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学院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4809675(传真:028-84809675)监督电话:028-84801555

咨询QQ群:814336490

学校招生网:www.sca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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