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022-03-18 244

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1)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并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可参加文艺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

(2)在体育运动项目中的篮球、足球(男)、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校级比赛第一名者,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

(3)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美术专业水平测试。

(4)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 月2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大局出发,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我校高职单招录取时,执行以下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汉族考生总分加10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汉族考生总分加5分。

五、报名办法

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23109:0017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和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scetc.edu.cn,确定所报考的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以及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各类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综合测试中(即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文艺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水平测试、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选择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专业水平测试项目(其中:文艺特长类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体育特长类须在篮球、足球(男)、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确定一项。

3.资格审核

核准考试名单2022年3月25日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学校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考生到校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2年4月2日9:00-11:30。

2.综合素质面试、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2022年4月2日13:00-18:00。(具体批次及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素质面试、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美术类考生:文化考试+美术专业水平测试。

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文化考试+专业水平测试。

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美术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现场专业知识测试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现场专业知识测试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美术类、体育类划定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是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对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是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与可享受的少数民族政策性加分的总和。录取时遇成绩相同时,文管类专业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工程类专业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

2. 对文艺和体育特长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文艺和体育特长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分文艺和体育特长类、美术类、体育类,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照文艺和体育特长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美术类、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是按考生文艺和体育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美术类、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若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含可享受的少数民族政策性加分)排序。如遇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再次相同时,文化成绩按语文、数学、英语排序。

3. 各类考生录取最低合格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本人须在公示期间持身份证到学校向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放弃录取资格考生计划转入当年普通招生计划。

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免试录取办法:

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如果录取就不再参加免试录取流程,未被录取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免试录取。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未请假逾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高职单招录取新生在校期间可按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申请专业调整。

(三)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高职单招各专业外语课程,学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77、2655218、2654118(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网址:http://www.scetc.edu.cn

E-mail:zhaoban@sce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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