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章程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09-26 137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四)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一)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美术专业水平测试。

(二)报考我校“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和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scetc.edu.cn),确定所报考的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以及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各类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三)资格审核

核准考试名单2023年3月16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到校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综合素质面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2023年3月25日13:00-18:00。(具体批次及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素质面试、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3.美术类考生:文化考试+美术专业水平测试。

4.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美术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现场专业知识测试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现场专业知识测试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美术类、体育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录取规则是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录取成绩是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和}。录取时若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定考生录取位次。

计划调整原则:

若普通高中与中职类考生参考人数不平衡时,录取时经学校单招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用未完成的计划追加到报名人数较多的类别和专业,但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省考试院下达的总计划数。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如果录取就不再参加免试录取流程,未被录取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免试录取。

(四)公示

各类考生录取最低合格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五天(2023年4月2日至4月6日),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本人须在公示期间持身份证到学校向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放弃录取资格考生计划转入当年普通招生计划。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且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高职单招录取新生可按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申请专业调整。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77、2655218

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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