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河北科技大学 2022-06-09 95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原则上执行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即对进档考生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分专业时适用。

 

    4.录取工作中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要求提醒考生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一条,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类)有: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能源化学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二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应用物理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4)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三条,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5.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内蒙古除外):

 

    根据投档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类),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的专业(类)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文史、理工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部分省份录取办法

 

    (1)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s.hebust.edu.cn/)。

 

    (3)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文史、理工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4)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7.部分专业录取要求及录取办法

 

    (1)在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美术各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2)在河北省内招生的录音艺术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3)在河北省招生,招考类型为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成绩。要求女生实测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男生实测净身高不低于180厘米,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4)在河北省内招生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含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B段,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

 

    (5)在省外招生的艺术类-美术各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美术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如生源省份不实行以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批次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主管部分规定为准;

 

    (6)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20分(以全国卷英语满分150分为标准);法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15分(以全国卷外语满分150分为标准)。

 

8.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课程由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韩国祥明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课程由韩国祥明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部分课程由澳大利亚联邦大学教师承担。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入学后,学生满足澳方对英语水平的要求方可进入澳方承担的专业课程学习,否则无法获得澳方学位。

 

    (5)澳联大信息工程学院为教育部2019年批准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院校分别为河北科技大学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开设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每个专业每年招生50人,共计200人。办学模式为4+0双学位,即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要求,达到颁发双方授予学位条件,即被授予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澳方优秀教师承担不少于二分之一的专业课程。入学后,学生满足澳方对其英语水平的要求方可进入澳方承担的专业课程学习,否则无法获得澳方学位。

 

    (6)以上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过程中,在专业安排及专业调剂时只接收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按上级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公办普通高校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

 

九、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学生在校学习情况、**情况等因素,并参考往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制定,报教育部备案。我校无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执行。

 

    3.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大类招生专业学费按照类内专业最低标准收取,分流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十、其他

 

    1.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工作。

 

    3.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方式取得入学资格的违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邮政编码:050018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11-81668198

 

    学校网址:http://www.hebust.edu.cn

 

    本科招生办网址:http://bkzs.hebust.edu.cn/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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