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2-06-20 4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9号)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省代码:0133;国标码:14492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专科(高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审批,我校高职扩招计划共500名,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是否安排住宿 |
备注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0 |
6000 |
否 |
|
市场营销 |
100 |
6000 |
否 |
|
电子商务 |
100 |
6000 |
否 |
|
工程造价 |
50 |
6600 |
否 |
|
数字媒体技术 |
50 |
6600 |
否 |
|
安全防范技术 |
100 |
6900 |
否 |
|
智能控制技术 |
50 |
6600 |
否 |
面向浙江君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招生,不接受其他生源报考。 |
备注:1.学制三年。2.不安排住宿,以线上课程为主。3. 若某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15人,则取消该专业计划,考生可转报其他专业。4. 退伍军人考生的收费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报考与测试
第七条 报考条件和时间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等人群和基层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人员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
2、2021年在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3、考生于9月29日-10日12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www.zjzs.net)报名和填报志愿,并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八条 现场确认和测试形式
1、现场确认:报考成功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或具有同等学力证明的相关材料,凭健康绿码和行程码(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要提供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于2021年10月24日8:30-11:30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交纳报名费140元/人,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智能控制技术专业需提供所在企业员工在职证明原件。
3、测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下午13:30至结束(具体时间详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测试地点: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4、测试形式:由学校组织测试,满分100分。
招生专业 |
测试形式 |
测试内容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面试 |
思想品质、职业兴趣、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学习潜力。 |
市场营销 |
||
电子商务 |
||
工程造价 |
||
数字媒体技术 |
||
安全防范技术 |
||
智能控制技术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其在我校的测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录取名单。对于所填第一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于所填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作录取。如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具有专业从业经历者。
若我校第一志愿录取后,计划仍未完成,第二志愿及服从学校调剂志愿的考生,我校承认其第一志愿学校的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测试,以总分100分进行折算,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有违法记录和明显不良作风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新生入学须知》中的规定,按时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纪检室为招生考试的校内监督机构,负责招生考试全程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
第十四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第十五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专业报名确认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 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7-85108020。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邮编325016)
咨询电话:0577-85108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ist.cn
招生网址:http://zs.zjist.cn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1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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