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信息 2023-10-24 237
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15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3〕6号)精神,特制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186)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院地址:朔州市张辽南路紫金街1号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学院相关专业学习、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草拟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录取方案、组织录取,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办公室下设报考信息确认审核组、综合考核组、网络运行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志愿者服务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组在单独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四、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23年单独招生共17个专业550人,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履行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按照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 有关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录取。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考生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报名
报名时间及网址:3月29日8:00—31日18:00内 http://www.sxkszx.cn
(二)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考生凭2023年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陆密码,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三)报考信息确认、测试时间:于4月9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www.szvtc.com)和微信公众平台通知。
测试地点:朔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考生报考信息确认携带以下材料:
1.《朔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学院网站下载表格www.szvtc.com)。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证书原件、复印件。
4.高考报名数码相片2张。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
(二)综合考核
学院将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综合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等。
(三)考试成绩确定
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均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录取
(一)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依据考生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它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三)学院根据确认、测试情况适时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四)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十、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方面进行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三)监督电话:0349-6660001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朔州市张辽南路紫金街1号
邮 编:036002
联系电话:0349-6660003
学院网址:http://www.sz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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