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信息 2023-10-25 317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审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限额编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条 报考条件
2023年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023年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单设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类别计划,此类考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普通类执行。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后,登陆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wut.cn)填报个人信息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各类考生具体报名方式、考试须知及相关考试安排见学校官网。
第十二条 资格确认
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志愿和在我校官网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须即时留存《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承诺书》及确认相关考试信息,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确认后,待新生报到时统一上交。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200 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20 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 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六章 测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测试办法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分析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采用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客观评价赋分,折算入总成绩,占比40%;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成绩占比60%。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单独招生(普通类):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考试,并同时取得两个考试成绩,方可取得录取资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总计划1:1划定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2.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根据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总计划1:1划定录取资格线,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总计划1:1划定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构成。
4.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志愿。
5.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七条 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633-8109215。
第十八条 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网 址:http://www.swut.cn
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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